补偿协议尚未签,房屋却已被误拆 业主打官司索偿 法官成功调解

南宁晚报 2020-10-25 05: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郑芳通讯员刘东海全惠宇)“感谢法官,我不光拿到了赔偿款,而且就房屋征收也已经与政府部门签约,现在我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南宁市民罗某的房屋因旧城改造被征收,她还没签补偿协议,房子却被误拆,为此,罗某几次将相关部门起诉至法院。不过近日,罗某却满脸笑容地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罗某的房子位于南宁市友爱南路22号,于2017年10月11日划入了南宁市南棉片区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因罗某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南宁市政府于2019年5月31日依法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决定对罗某的房屋实施征收。罗某不服,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罗某的房屋被西乡塘区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广西银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翔公司)误拆了。

今年5月11日,罗某将南宁市住建局诉至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同时将银翔公司列为第三人,诉请确认被告南宁市住建局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要求南宁市住建局返还其涉案房屋内的财物或赔偿物品损失169320元、精神损害金10万元。罗某在提起本案诉讼之前,就涉案房屋被征收和被拆除事宜,已经先后以西乡塘区政府、南宁市政府、自治区政府、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为被告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宁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等提起过各类行政诉讼,上述案件均经历一、二审法院裁判。

面对罗某要求确认被告南宁市住建局的强拆行为违法和行政赔偿的起诉,承办法官了解到,第三人银翔公司与罗某在本案立案前已经在西乡塘区征拆中心的组织下进行过协商,但由于罗某所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最终未能协商成功;同时也了解到,涉案房屋在被拆除之前,房屋内的部分物品已被银翔公司的工作人员取出并放置在西乡塘区征拆中心提供的房屋内存放,原告随时可以去领取。经核实,罗某原房屋内的物品大部分都在。

考虑到罗某诉请的赔偿金额及清点物品后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主动与罗某等沟通,经过不懈努力,各方对于赔偿金额的差距越来越小,最终罗某与银翔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近日,罗某在收到银翔公司5.7万元赔偿款后,主动向南铁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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