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20多万元,却要还100多万元 其中利息80多万元

南国今报 2020-10-23 14:03 大字

平台账户显示,仍欠款近18万元。(受访者截图) 黄先生打印出的还款转账记录有数十张。 今报记者王世杰 摄

今报记者王世杰

借20.2万元,实际到账15.38万元,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却偿还了本息100多万元,其中利息高达80多万元,到如今,竟还欠18万元!去年3月起,南宁的黄先生通过借贷宝平台借款,结果深陷借贷泥潭。律师表示,过高的利息是无效的,无需偿还,但维权需证据。10月22日晚8时许,黄先生从高新派出所拿到了受案回执,警方已把此案列为刑事诈骗案进行受理。

事件

借款陷入高息泥潭

去年3月,黄先生资金周转困难,一名男子推荐他下载了借贷宝APP,然后搜索借款人“余某”,对方借给他7000元,实际到账5000元,差额2000元是借款利息。7天后,他按期还清借款,几天后他又借了一次7000元,也按时还清。去年3月26日,对方称,连续借款3次便可“提额降息”,他信以为真,所以又借了1万元,实际到账7000元,4月2日还清。随后,黄的借款额度果真提高,于是他又借了2万元,到账1.5万元,4月16日还清。

去年4月16日,黄先生再次借2.5万元,实际到账2万元,借款周期也是7天,利息5000元。但那几天他的货款没有回笼,未能按时还清本金,只好每周先还5000元利息。直到去年8月底,他仍无法还清本金。对方给他指了一条“路”:通过借贷宝平台向其他人借钱,以此还清之前的本息。就这样,对方先后推荐了十几个放款人,少的借1万元,多的借2.5万元,他总共借了20.2万元,实际到账15.38万元。

“这些借款周期都是7天,如果不能按时还清本金,每周要支付四五万元利息。”黄先生说,从去年下半年至今,他向亲朋好友借了100多万元,还把自己的车卖了,但都没能还清欠款,其中仅利息就还了80多万元,目前仍欠款近18万元。

平台回应

贷款利率符合国家规定

10月17日,记者登陆借贷宝网看到,该网简介称,“借贷宝”APP由成都借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是个人间借贷和企业间供应链融资的工具,为用户间借贷或融资生成并保存电子合同。用户可通过借贷宝还款、展期、销账、转让债权、提醒还款、调解、自行诉讼、委托律师诉讼等。用户自担借贷风险,借贷宝不对本息收回提供承诺或保证。

去年6月6日,该平台发布“关于坚决打击‘套路贷’等非法活动的声明”表示,坚决打击通过“高利贷”和“套路贷”套取财物、暴力催收等非法活动,落款是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行公司”)。

10月19日,记者致电借贷宝客服,对方称,借贷宝APP由成都借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人人行公司是公司全称,至于人人行公司负责哪块业务,则属于内部数据不便透露。客服人员还称,借贷双方在APP上确定的贷款利率都符合国家规定,但线下自行约定的无法监控。他表示,借贷宝只提供平台,不参与借款,如果有客户反映非法贷款问题,平台可以配合警方调查。

律师

“超标利息”属无效

今年10月16日、20日,黄先生先后2次到南宁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报案,目前仍未收到任何书面告知。21日晚,他再次去报案,警方让他做了笔录,并收取了相关材料。10月22日晚8时许,黄先生从高新派出所拿到了受案回执,警方已把此案列为刑事诈骗案进行受理。

律师王飞忠认为,虽然双方对于本金金额产生争议,但是借款人实际上得到了借款,因此上述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出借人使用恐吓、威胁语言对借款人或者其亲戚朋友等进行催收,那么出借人的催收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借款人或者其亲戚朋友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超过该标准的,则不需要偿还。

律师赵明堂说,如果借贷双方签有利息过高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可以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合同中利息过高部分约定无效;也可以被动等待对方追债,直接抗辩;如果出借人非法催收,则可以报警处理。无论是主动或被动维权,都需要当事人提供借贷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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