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找中介办贷款 钱到账后起纠纷 服务费“多出”8万余元,签约前是否知情双方各执一词,警方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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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陆增安 实习生朱汝芳
近日,在南宁从事洗涤生意的赖先生因急需资金周转,与青秀区一家贷款中介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金融顾问服务合同”,贷款45万元。当贷款到账时,却发现被扣除了19.2%的服务费。对此,赖先生多次与该公司协调并想讨回部分费用,未果后他选择了报案。目前,青秀警方已对此立案侦查。
连遭变故急需资金周转
10月10日中午,赖先生和爱人李女士在家中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原来,赖先生夫妇此前曾从别的中介公司分两次贷款28.5万元,投资开办了一家洗涤厂。疫情期间,很多酒店入住率下降,导致洗涤厂生意受到很大影响。
“之前贷款的20多万元还贷压力巨大不说,平时的资金周转也困难。”李女士说,不仅生意遇到挫折,其家里也发生变故,年迈的老人因病住院,花费了不少钱。在双重压力下,原本资金就捉襟见肘的一家顿时陷入困境。
李女士说,面对困境,她和爱人赖先生想到了通过用房子抵押贷款暂时渡过难关,经人介绍,他们找到位于青秀万达广场甲3栋的广西普思普惠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思普惠公司)帮忙办理贷款事宜。
贷款到账才发现数目不对
“当时联系的是一名姓潘的业务员,到公司洽谈时则是一名姓林的经理负责对接。”李女士说,办理贷款前,夫妻俩原本只计划贷30万至40万元暂时渡过难关,经对方游说,最后决定贷45万元,并以赖先生的名义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金融顾问服务合同”。
“可贷款到账时看到只有9万多元,一下子就傻了。”据赖先生介绍,当时他算了一笔账,就算是解押之前尚未还清的贷款,抵冲近25万元的款项,再加上咨询费、下户费等手续费,贷款45万元所到账的款额应该有约18万元才对。
发现数目不对,赖先生马上与林经理联系后得知,原来这笔钱还被扣了84600元的“服务费”。“办理贷款签订合同前,我再三询问除了咨询费、下户费等手续费,是否还有其他费用,对方也说没有了,怎么现在又多出8万多元的所谓‘服务费’?”
可林经理却表示:这些扣除的费用,签订的“金融顾问服务合同”里都写得清清楚楚,并签字摁有手印。
多次协商想退回8万元未果
“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们收的服务费占总额的19.2%。也就是说,45万元要收8万多元。我们事前并不知情,否则收这么多,我们是不会在那家公司办贷款的。”赖先生说。
“现在回想觉得他们的套路很多,每次面谈办事都把时间拖到下午银行快关门的时候,而且他们还拿走了我们的银行卡,当发现被扣掉8万多元时已来不及阻止。”李女士回忆,当时合同填好后,她和赖先生还没来得及仔细看清条款,就被工作人员催着签字摁手印。她认为,普思普惠公司所起到的作用只不过是介绍业务和提供资料给贷款方,收取19.2%的服务费用实在过高。
之后,李女士和赖先生为此事曾多次与林经理协商,希望能退回服务费84600元中的8万元,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共识。
青秀警方已对此立案侦查
采访中,记者从赖先生提供的“金融顾问服务合同”复印件里看到,该合同费用明细里“其他费用约定”一栏,的确手写有“利息以实际批款为准,其他费用客户自理,其他服务费为放款总金额的19.2%”字样。
当日下午4时,记者跟随赖先生和李女士来到普思普惠公司进一步协商处理此事。对于签订合同前双方对所涉及的费用是否已明确告之和知晓,收取的8万多元服务费是否合理等问题,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林经理以商业机密不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协商中,赖先生和李女士夫妇以事先未获告知不知情为由,再次要求普思普惠公司退回8万元服务费。但林经理表示,赖先生和李女士夫妇也有一份合同的复印件,对19.2%的服务费是知情的,而且该服务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不予退回。
据了解,事发后赖先生和李女士夫妇已就此事向南宁市公安局长岗派出所报案,青秀分局也已于9月29日对此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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