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记客户密码后动手脚 一银行客户经理偷了25名客户370余万元

南国早报 2020-09-25 14:01 大字

何定坚/作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罗利艳)为偿还赌债,南宁市一家银行网点的客户经理罗某在帮客户办理业务时,偷偷记住客户银行卡密码,并私下盗取钱款。在一年时间里,他先后盗取25名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370余万元。近日,罗某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市民林女士到罗某所在的银行网点购买理财产品,由罗某负责。今年3月,林女士发现购买的这笔理财产品已到期,但款项迟迟未到账。4月1日,林女士到该网点询问情况。该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发现,林女士没有购买过理财产品,遂将此事上报领导。

经询问,罗某主动坦白已盗取林女士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并到公安机关自首。4月4日,罗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现年34岁的罗某是该银行网点客户经理,主要负责办理理财、贷款和信用卡等业务。2019年2月,罗某因参与赌博欠下20多万元债务。一开始,他靠刷信用卡和借小额信贷公司的钱来偿还债务,但很快就资不抵债,走投无路的他遂想到盗窃客户的资金来填补亏空。

由于罗某长期负责帮客户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他经手的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较大,时间较长,且颇相信罗某。因此,在办理购买手续期间,很多客户输入银行卡密码时没有特别防备罗某。2019年2月,罗某在帮助一名客户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偷偷记下客户的银行卡密码。同时,罗某以登记客户银行卡为由,拿到客户的银行卡,偷偷在其私人POS机上将客户的钱转到绑定的银行卡上,并给客户回执单作为凭证,让客户误以为已经购买成功。随后,罗某立刻在终端上撤销购买业务,但客户并不知情。

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期间,罗某一共盗取25名客户资金374.2万元。除了偿还20万元债务,剩下的钱均被罗某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7月28日,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罗某提起公诉。

新闻推荐

渐进眼镜:让老花眼看近看远都清楚

“四十四,眼生刺”是民间的一种说法,意思是:人到了40岁左右,眼睛就容易干涩不适、视物疲劳,看细小的字不清楚,或要拉远距离才能...

南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