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获中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补助8亿元 三年计划新增租赁住房8.6万套(间)

南宁晚报 2020-08-26 21:25 大字

■本报记者韩沛

记者昨日从广西财政厅获悉,目前2020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南宁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补助资金8亿元已下达广西。南宁将采取盘活存量闲置住房、“城中村”、“城边村”改造等方式,三年将新增租赁住房344万㎡8.6万套(间)。

财政补助资金怎么花

近日,南宁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范围,试点示范期三年。每年中央财政按8亿元标准进行专项补助,该项目的申报成功,三年累计为广西新增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4亿元。据悉,申报过程中,自治区财政厅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三年使用规划、资金支持项目、预期实施效果等,提出了清晰明确的使用计划。

根据使用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

◎通过奖补方式支持南宁市构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网格,三年累计补助0.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四级政府联动管理体系等。

◎提存量挖增量多渠道筹集有效房源。三年累计筹集财政资金17.72亿元,通过财政补贴、投资补助等方式大力支持南宁市筹集有效房源。主要采取盘活存量闲置住房、利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利用商办厂房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等方式,三年将新增租赁住房344万㎡8.6万套(间)。

◎通过财政奖补方式,三年累计筹措0.09亿元,支持南宁市构建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完善住房租赁相关标准和技术指引、建立住房租赁租金价格指导机制和完善住房租赁消费支持政策等。

◎通过财政资金奖补方式支持南宁市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市场主体,三年累计补贴4.39亿元。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引领作用,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

三年后有什么变化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三年试点示范期的实施,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将发生一系列积极的变化。

◎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推动租赁市场良性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降低住房租赁企业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给予税收奖励以及贷款贴息,增强房地产企业加大租赁住房的投资以及房源供给的信心和动力。

◎房源供给单一、供需结构失配、空间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将得到有效改善。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南宁市2022年底新增政策性租赁住房用地300亩,新增建设租赁住房134万㎡,盘活闲置租赁住房房源160万㎡,通过改造建设供应70万㎡,多渠道增加合规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

◎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向规范化、专业化、健康化、高质量化方向发展。通过奖补方式大力扶持住房租赁市场主体,预计2022年底培育运营房源1000间(以上)的专业机构达到15家,每年确定示范性企业10家;通过专业化公司提供租赁服务的比例在30%以上。

◎阶梯式租金体系能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支持南宁市逐步形成“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多层次阶梯式租赁住房租金体系,能够有针对性地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多样化租房需求。

◎基本建立稳定的租赁租金价格指导机制。通过对租赁住房实施租金管制计划,既能保障经营主体或产权主体的利益,又能保障承租户的权益,缓解承租人租金消费支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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