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把“自愿”的难题交给学生家长
管弦士
据《南国早报》报道,南宁市兴宁区一所小学近日引入第三方机构,在一年级试点开设“信息化智慧班”。学生选择加入“智慧班”需交费3980元,自行购买平板电脑,学校以此作为新生分班的依据。校方称,学生参加与否以自愿为原则。
选还是不选,对家长来说是个难题。不选吧,孩子进不了“智慧班”,有可能输在起跑线上;选吧,买设备、交费是一笔不小开销,且“智慧班”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自己花不菲的资金让孩子参与“试验”,最终是利大还是弊大,目前实难判断。
学校做这个决定,也是不得已的事。为什么要开设“智慧班”?因为是大势所趋。可进行信息化智慧教育需要资金的投入,学校在缺乏经费的情况下,才按照有关“多元投入”政策,经多次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家校企”合作。
和学校类似,教育主管部门也有苦衷。一方面,信息化智慧教育确实已成趋势,应当及早试点乃至推行;另一方面,辖区学校等到财政拨款才开展此类教育的话,那就太迟了。因此,兴宁区才“选择了一所小学及一所中学作为‘智慧班’的试点”。
所以,大家都难,那就搭好一个平台,让家长“自愿”选择。在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看来,这已经是个基于现实、无奈之下、相对公平的解决方案。
但是,这个难题,果真一定要交给学生家长吗?
要知道,兴宁区内的“智慧班”的试点,无非是一所小学一所中学而已。如果说一下子要拿出巨资支持辖区所有学校推行“智慧班”,资金有困难很好理解,可区区两所试点学校的开支,对偌大一个城区来说,想必不至于是多大的负担吧?兴宁区教育局党政办工作人员说,“开展信息化智慧教育势在必行”,那么,公家的钱难道就不应该顺这个“势”吗?其还说,“家长应转变思想观念,勇于接受新鲜事物,花钱也是对孩子教育上的投资”,既如此,公家的钱怎么就不能投这个“资”呢?
是否加入“智慧班”,不该由家长来选择。否则,不管教育管理部门初衷多好,无论学校怎么磊落坦荡,教育上的不公平都是客观存在的——同一所学校,花钱的进这个班,不花钱的进那个班,实质上的不公是否存在姑且不论,形式上的不公则人人都看得见,包括在该校上学的孩子们。
如果信息化智慧教育真的那么重要,公家的钱就应该向其倾斜。如果公家的钱确实不足,那就应该用适量的钱随机选择部分学校进行试点。如果相关的经费连试点都无法支持,那么我们又得把事情绕回去——相关方面到底认为信息化智慧教育是重要呢,还是不重要呢?
越是官方自己觉得棘手的问题,越不应该将其化为“自愿”的选项交给家长、学生选择。而越是官方自己觉得容易的问题,就越应该把其交给家长、学生选择,而不是去替他人做主,比如该不该学唱京剧之类,交给学生自己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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