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在青秀区多路段整治电单车人行道骑行乱象 遵守道路交通秩序让文明出行成新风尚

南宁晚报 2020-07-22 06:41 大字

?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本报记者周志英摄

■本报记者周志英 通讯员余宴

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交警部门也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尤其是电单车在人行道上骑行、逆行等违法行为。连日来,青秀区辖区交警部门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上人行道骑行的电单车车手予以纠正、教育,文明出行成新风尚。

大力整治电单车人行道骑行乱象保持人行道畅通

人行道,顾名思义就是专供行人通行的道路,在人行道上,行人享有优先路权。但在现实中,一些驾驶人贪图方便,驾驶电单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不仅侵占了行人的路权,而且给行人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了整治这种乱象,7月19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园湖路、星湖路、建政思贤路口、新民桃源路口等开展电单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驶入人行道的电单车驾驶员予以纠正、教育。

当天10时20分,一名年轻男子骑着电单车从建政古城路口过来,在路口时骑上了人行道并逆行了一段路,这一幕被现场执法的民警看到,当即上前对他进行拦截。

在民警的询问下,该男子称自己一时没注意,为了到前面的商店买东西,在人行道上逆行了,而且平时看到一些电单车也这样走,自己没有多想。对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予以纠正并现场教育。随后,又有几名电单车车手因在人行道上骑行被交警拦下进行教育。

记者注意到该路口属于十字路口,且附近有居民区、商场、写字楼、菜市等场所,电单车众多,各个方向都有来车,除了人行道上骑行的,部分电单车还存在逆行、机动车道上行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对于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也依照相关法规一一进行了教育或处罚。

据统计,此次整治,交警部门查处电单车违法行为近百起,其中仅建政思贤路口,就查处了电单车违法行为27起,包括警告教育电单车在人行道骑行15起、逆行7起。交警部门表示,对电单车在人行道上骑行的行为,实际执法会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但情节严重的,除接受批评教育外,还将被罚款50元甚至暂扣车辆。

下一步,南宁交警将持续加大对电单车在人行道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除了现场纠正违法行为,还要严格采取处罚措施,予以50元罚款。

电单车禁止在人行道上骑行特殊情况可推行

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黄略介绍,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车辆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禁止在人行道上骑行,有交通信号引导至人行道通行的,可以骑行,但应当避让行人。

另外,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电单车管理条例》有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单车,在人行道上通行的应当推行,不得骑行,遇有交通标志或者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也就是说,除非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引导或者交警现场指挥,否则电单车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行(无论顺行或逆行),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换而言之,如果电单车要在人行道上通行,可以推行。比如:推行至人行道上划定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停放,推行跨越人行道进入行车道或单位、小区等。

执法从人性化角度出发情节严重或罚款50元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交警部门表示,在实际执法活动中,民警均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对电单车在人行道上骑行的行为,视违法情节轻重,采取劝导、教育、警告、罚款等不同方式,也希望得到市民们的理解和支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给城市人行道添堵,更不让自己心堵。

如今,经过交警部门、广大交通志愿者以及市民的共同努力,青秀区辖区的道路交通秩序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升。在青秀区工作或生活的每一个人行驶在路上时都有同一种感受:十字路口闯红灯、电单车横冲直撞的行为少了,路旁耐心等待、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行人多了;礼让斑马线成为路上最美的一道风景线……文明出行已经成为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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