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公租房选房开始报名,报名家庭可更改户型 905套房源供选择 5类人可优先配租

南宁晚报 2020-07-15 06:35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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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凌剑伊)7月13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2020年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公租房报名选房分配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公租房分配房源共905套,已取得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家庭和个人可以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5日00:00至21日23:59。

根据相关规定,孤寡老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5类申请者,可享受优先给予实物配租。在报名期间,报名家庭可以根据报名人数变化情况更改所申请的配租户型,但1户家庭只能申请和配租1套公租房。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家庭申请保障的户型以及公租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平台上公示5日。

此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的方式。线上报名,市民可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或授权的“南宁选房网”网站、“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上报名可全时段进行。线下报名,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手机到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引导帮助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下报名在正常工作日时段内进行,咨询电话:0771-5716492。

■温馨提醒

5类可享受优先配租对象

●孤寡老人。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一或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内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曾参加对外作战的军人、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者。

●获得本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

●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有从事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社区工作并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并经市卫生健康、市市政和园林、市交通、城区(开发区)政府等相应主管部门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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