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证实损失确切数额怎么索赔?装修鉴定费怎么分?兴宁区法院审理涉评估、鉴定案件有“诀窍”
■本报记者韦薇 通讯员陈龙江
卖方违约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他人,买方可以追讨之前支付的装修费吗?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不少质量问题,鉴定报告无法判断部分项目怎么办?……为解决长期困扰法官和当事人的评估、鉴定案件“启动不够审慎”“历时太长”“大幅增加诉讼成本”等问题,日前,兴宁区法院讨论形成了《涉评估、鉴定案件提质提速参考范例》,为评估、鉴定案件“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提速、助力。范例汇集了来自该院各民商事业务部门的12个涉评估、鉴定案件经典案例,本报选择其中几个案例进行释疑,供您遇到此类情形时进行参考。
1
案例:
无法证实损失确切数额鱼塘养殖户如何索赔?
水库下游排水因若干被告倾倒渣土而堵塞,导致水库在雨季中排洪不畅,淹没水库周围十余处鱼塘。鱼塘养殖户诉至法院,要求倾倒渣土的行为人连带赔偿鱼塘损失。经审理,原告作为养殖户,所提供的证据难以全面证明养鱼种类、投苗密度等事实。启动评估鉴定程序后,机构退回委托,称无渔业养殖行业的相关评估资质。经查询,广西在册机构亦无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
在有证据证明损失确已发生,且倾倒渣土与损害后果之间确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法院委托广西水产研究院协助组织了3位专家进行论证,从鱼苗投放密度、放养时间、肉料比、成活率等方面论证确定可供参考的相关事实要素,并最终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47万余元。
2
案例:
装修隐蔽工程争议大鉴定费甲方乙方怎么分?
某小区业主黄女士将房屋装修工程交由包工头王先生承包施工。施工结束后,黄女士对装修成果及质量不满意,没有结清装修尾款,被王先生诉至法院。但黄女士提起了反诉,要求王先生支付因装修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修复费用。在诉讼中,王先生列出主张装修款的清单上有数百项,而被告黄女士指出其中部分项目罗列重复、部分项目实际未施工。
由于原告所主张的数百项装修项目中,部分属于隐蔽工程,如坚持鉴定,则可能需要破坏装修外观。为此,法官组织了双方在房屋现场先就各装修项目中双方无争议的部分予以确定;就有争议但属于表面工程的,可由鉴定评估机构认定;就有争议但属于隐蔽工程的,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破坏表面装修的费用承担问题,并请申请方结合成本等因素考虑是否坚持该细项的鉴定。
3
案例:
商品房装修项目无图纸对开发商如何判赔?
罗女士购买的商品房好不容易等到交房时间,却发现房屋存在没有按照设计图纸完成厨房楼板的防水层施工、厨房烟道构件与厨房地面楼板间的接缝没有填充等质量问题。于是,罗女士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房屋质量问题的修复费用。
经过鉴定,得出的鉴定报告对罗女士主张的其他房屋质量问题予以认定,但对于部分项目表述为“因未提供相关图纸资料,无法判定是否有防水砂浆”“已隐蔽的烟道构件与楼板的接缝处有采用水泥砂浆处理,但接缝处仍有缝隙因未提供相关图纸资料,无法判定接缝处理方式是否正确”。
法院认为,不需要补充鉴定,而应当按照举证责任分配予以认定。具体而言,由于被告作为开发商应配合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证明其交付房屋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应当认定涉案房屋未进行防水砂浆的施工;且结合《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涉案房屋的烟道构件与楼板应进行接缝的密封填充而未按要求完成。
4
案例:
车祸受伤治疗结束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算数吗?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老陈被小李驾驶的车辆撞倒后造成骨折入院治疗。出院后,老陈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该机构出具了鉴定报告。为追讨相关赔偿,老陈将小李起诉至法院。然而,小李提出,老陈自行委托的鉴定不具有公信力,认为老陈的伤情当时并未稳定,不达到鉴定条件,应重新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经查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根据老陈的受伤部位,自行委托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已达到“治疗终结”的评定时机,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鉴定机构不具备资质、依据鉴定材料存在明显问题或鉴定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对老陈自行委托形成的鉴定报告应予采信。(文中涉案人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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