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模式合不合理 受访者有赞有弹
南宁某楼盘开发商打出的招募“全民经纪人”海报。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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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记者潘雯瑜
南国早报记者走访南宁房地产市场发现,无论是在售新盘或是二手房市场,随处可见“推介成交可获相对应比例佣金”的信息。可以说,“全民经纪人”的营销模式已经成为了房地产营销的诸多手段之一。
其实,“全民经纪人”是从最开始的“老带新”销售政策一路发展而来。近年来,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各种线上看房系统或App的研发及使用,给了全民经纪人足够的形成条件和发展空间。由此,全民营销已经成为了常见的地产营销手段之一。
“全民经纪人”的存在和快速发展,是否存在即合理?针对这一话题,开发商、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各持己见。
支持者:利己利人,皆大欢喜
在南宁市某楼盘的营销中心,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购房者,支持与否的比例各占一半。支持者陈女士对记者说,2019年,她注册成为了某地产开发商的“全民经纪人”,推荐了自己的朋友购房成功,也拿到了开发商承诺的报酬,只是这个过程耗时有点长。所以,作为一种兼职,她还是很愿意尝试。
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普遍认为,“全民经纪人”是一个拓客的渠道,是发动社会力量提高成交效率的营销手段之一。通过“全民经纪人”的推广销售,能够部分实现宣传推广的效果,对方也获得相应的报酬,利人利己,皆大欢喜。
反对者:
效果未达预期,短期难成主流
市民李女士则表示,作为兼职,能成功推荐的概率不大,因为与专业销售团队对比,“全民经纪人”的专业性远不及专业销售人员,拓客渠道十分有限。毕竟,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能成功推荐,多数情况是正好赶上朋友有购房需求,是偶然因素。
合富辉煌(中国)广西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亚春说:“‘全民经纪人’在项目的推广销售过程中,可以作为辅助销售手段,有一定的传播效果,但远未能达到预期。”陈亚春介绍,普通人去注册“全民经纪人”,多数是以兼职的身份出现,在拓客方面难以与专业销售人员抗衡。毕竟专业的销售人员是经过系统的培训,且经过长时间的从业积累,掌握了足够的客户资源。
陈亚春表示,在专业性和社会保障条例不尽完善的当下,“全民经纪人”短时间内难成主流。在发达国家,已经有足够完善的法律法规区保障独立经纪人运营的合法权益。国内目前还处在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初级阶段,对全民经纪从业人员的要求和法律不尽完善。因此,“全民经纪人”短期内仍是“散客”,不会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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