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曾下文明确: 房企变相垫付首付款明显违规
首付分期是否暗藏套路,购房者要擦亮眼睛。 南国早报记者 何定坚绘制
关注购房分期首付之监管篇
南国早报记者徐庆成
重现南宁楼市的“分期首付”究竟违不违规?连日来,记者采访发现,住建、金融监管部门曾多次发文明确,严禁房企变相为购房者垫首付,这是主管部门重点整治的房地产投机炒房行为。律师称,开发商变相垫付首付款属于不正当竞争。如果因为首付分期导致合同纠纷,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诉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部门
曾下文严禁房企变相垫付首付款
“分期首付”是否合规?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住建、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多次下文,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为购房者垫付首付。区外很多省市也发文,严禁“分期首付”,然而,一些房企依然铤而走险。
2017年,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明确严禁开发企业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要求房企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
2018年6月25日,住建部等7部委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的行为,是重点整治的投机炒房行为。
就广西而言,2018年6月,自治区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下发这一通知的背景,与当时一段时间内,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投机炒作有所抬头有关。
2业内
“分期首付”增加市场风险
有业内人士表示,“分期首付”降低了资金不足的购房者的入市门槛,但购房杠杆却被放大。目前南宁部分楼盘推出的“分期首付”,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炒房客的投资需求。而置业顾问则在推销时以此为卖点,吸引购房者看房。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来,在楼市调控政策趋严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上的“分期首付”已经较之前有所减少。但随着市场交易逐渐冷淡,尤其是当前疫情尚未结束时,一些开发商为了走量缓解资金压力,推出“首付贷”或“分期首付”吸引购房者。
有专家认为,由开发商或第三方金融平台提供“分期首付”,在房地产市场一直都存在。简单地说,就是办银行抵押贷款时,部分首付款仍由开发商或第三方金融平台垫付,贷款批准后,购房者一边还银行贷款,一边还首付款。这突破了当前国家住房政策要求,容易给炒房客带来一定机会,增加市场风险。
业内专家提醒购房者,买房应该量力而行,如果连首付都比较难以支付,即使分批次勉强入市,后期也会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较大压力。情况严重的还涉嫌骗取银行贷款,影响个人征信。
3律师
开发商变相垫付首付属不正当竞争
综合上述主管部门下发的文,南国法援律师麦鹰雄认为,“分期首付”侵害了合法金融机构的放贷秩序,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为房地产企业或者其他企业通过“分期首付”的方式向购房方支付房款,并收取利息的性质,既属于变相“放贷”行为,也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他正当竞争的房地产企业,阻碍和破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如果房企在“分期首付”的促销中,提供首付融资,变相为购房者垫付首付款,肯定是违规的。
一旦因为首付分期导致合同纠纷,购房者该怎么避免“钱房两空”?麦律师表示,如果因“分期首付”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且协商不成的,购房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造成购房方损失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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