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意见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广西日报 2020-05-15 07:09 大字

本报南宁讯(记者/奚振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5月14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区各地各单位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盯牢社区家门防反弹”。同时,要开展常态化疫情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意识,自觉履行防控责任义务,坚持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和有效救治。继续落实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对其他人群“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强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落实“早治疗”措施,定点医院不撤销,隔离病区不缩减,备足留观床位,保留各级专家组建制,保持工作梯队编组,随时能够进实验室、进隔离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要充足储备药品、试剂、防护用品。

《意见》要求,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在落实体温检测、亮绿码通行、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有序举办。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管场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确保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营。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的指导,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加强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完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夯实学校疫情防控举措,严格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风险排查工作,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落实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要及时准确掌握员工情况特别是来自高、中风险地区及境外人员的流动情况,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管理。持续守牢基层防线,切实做好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及发热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排查登记、健康监测、信息上报、居家隔离服务、公共设施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确保排查管控不漏一人。

《意见》要求,提升常态化防控工作能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快实验室的升级、改造,全区所有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确保具备生物安全二级标准和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PCR实验室基本条件。要加快8个边境县(市、区)疾控中心建设进度,在5月下旬前形成核酸检测能力。要加快实验室备案登记,加强实验室人员配备,加强培训和指导,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后备力量建设。设立自治区、市、县(市、区)医疗防护物资应急储备库,加大医用防护、外科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隔离衣,医用隔离眼罩等13类医疗防护物资的生产和收储力度,确保各物资使用单位储备数量不少于日常防控的10日需求量。

新闻推荐

患上青光眼会失明吗?

由于青光眼对患者的视力损害大,一些患者往往存在误解,认为一旦患上青光眼迟早会失明,不积极治疗。眼科医生指出,治疗青光眼关...

南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