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呼之欲出

南国早报 2020-04-17 13:54 大字

南宁市街头无牌投放、违规乱停的共享电动车为数不少,图为大学鲁班路口附近,部分无牌电动车占用绿化带停放。南国早报记者 王艳群摄

聚焦无牌共享电动车之治理篇

南国早报记者王艳群黄占玲

共享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电动车),市民有需求,企业看好发展机遇,但目前存在违规投放,过度投放的问题。连日来,本报就南宁市共享电动车存在的乱象进行了报道,社会反响强烈。4月16日,相关执法部门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与此同时,记者也了解到,南宁市交通运输部门正在加紧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酝酿“准入退出”机制和惩处办法,从源头上治理共享电动车乱象问题。

现有政策:

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车

目前,市场对共享电动车的需求显而易见,作为新生事物,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业已存在的共享电动车市场,要如何规范管理呢?对此,记者采访了主管部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据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7年时,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共享电动车在国家部委层面不鼓励,具体到地方,南宁市也曾出台过相关文件,对于共享电动车同样是持不鼓励发展的态度。

市场倒逼:

部门酝酿出台管理办法

虽然国家与地方都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车,但近年来,不少企业还是看中了这块蛋糕,为了谋求发展,开始申请在市场上投放共享电动车,对此,相关部门开始陆续接受企业的申请。但是接受申请,并不意味着可以轻易进入市场,对于一些不符合准入资质的企业,会被直接拒之门外。而一些企业在无准入资质,或者在“被拒”的情况下,开始违规在市场上投放共享电动车。

对于种种乱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关注到了这些问题,目前正在加紧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其中一个办法就是,“准入退出”机制的酝酿出台,通过和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对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如果企业没办法履行协议,或者协议履行得不到位,都将存在退出市场的可能。

此外,对于市民关心的企业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乱停放、无车牌等问题,交通运输部门也将制定相关的惩处办法。

准入释疑:

运营企业须具备完整配套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宁市青秀区、西乡塘已经有准入挂牌的共享电动车,其它片区尚为空白。有共享运营企业迟迟拿不到批文,认为市场缺乏完善的准入制度。那么企业想要获得准入资格,主管部门会有哪些考虑因素呢?

对此,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说,企业必须要具备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在处理好线上和线下管理方面,如停车换车监控、车辆位置识别和定位、车辆维修充电、24小时服务热线等,要具有完备的管理和调度能力。此外共享电动车需要充电,因此,企业的充电仓库、办公场所、人员等,都需要有完整的配套。尤其是对于充电仓库的管理方面,企业在申请审批资格时,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前往查看,充电仓库是否已配备完善的充电设施以及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

据介绍,目前获得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批文,且符合相关规定,并已经给共享电动车车辆上牌的有3家企业。“这3家企业均为免押金骑行,能够较好地保证用户的资金安全。”同时,交通运输部门也呼吁市民,不要使用无车牌的共享电动车,无车牌共享电动车的投放本身就是违规行为,市民若使用了这样的车辆,一旦出现交通安全问题,相关权益将没办法得到保障。

专家建议:

尽快立法形成有效监管

据一名从事法律研究的业内人士介绍,共享电动车近一两年才兴起,国家对于租赁汽车这块早已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层面,均没有专门针对共享电动车管理的法律规定。他认为,仅靠管理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出台管理措施,它只能在法律的框架下作出,法律效力有限,效果自然也有限,难以形成约束力。

“共享电动车是新生事物,又缺乏没有专门的法规,因此各部门在依据现有的法律进行管理时,总是力不从心,拳打不到点上。”业内人士表示,比如交警可以对无牌电动车上路进行处罚,但罚的是骑车人,对企业没有直接影响。如果要形成有力的监管,未来对共享电动车进行立法将是一种大趋势。企业也表示,市场混乱、不良竞争对企业也是一种伤害。通过立法,不仅使违法乱象得到有效管理,同时通过规范管理,也能促进共享电动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关链接]

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大多都已经限制、甚至禁止共享电动车发展。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

上海也发布了《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认为共享电动车不利于城市交通和市民人身安全,对共享电动车表示不鼓励。

广州禁止的范围更广,该市交通部门在去年表态,广州不允许使用电动自行车等助力自行车进行互联网租赁。同时交通部门还表示,对于企业使用电动自行车或者其他带助力、动力驱动装置车辆用于互联网租赁的行为,将会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深圳目前只允许部分共享电动车在大鹏新区试点运营,且用户使用共享电动车会受到交警的全面监管。深圳交警可以记录下每一个用户使用该品牌共享电动车的行驶轨迹,并且用户只能在交警设置的电子围栏内停车,否则将会被加收非定点还车费。据《电商报》

新闻推荐

人居变迁 楼盘产品迭代升级

南宁市十四中五象校区。龙光·天瀛样板间实拍。南国早报记者潘雯瑜/文刘国里/图五象新区十五年的发展变迁,不仅仅是道路变...

南宁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南宁,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