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高个”铺面到手变成“矮子” 开发商表示,将根据实际影响对业主进行补偿

南国早报 2020-04-14 13:53 大字

涉及的铺面比路面低约0.24米。

南国早报记者程浩楠文/图

“合同里约定层高为5.09米,实际只有4.7米。”近日,南宁市新村大道一楼盘商铺的业主反映,称他们购买的商铺层高缩水,还存在渗水等问题。开发商回应,称因施工条件限制,铺面层高未达到合同约定,但未影响商铺的质量或使用功能,将根据实际影响进行相应补偿。4月13日,开发商施工人员到现场处理渗水问题。

业主

铺面存在不少问题

4月12日下午,业主覃女士说,她购买了该楼盘S2-101号铺,合同约定层高为5.09米,但实际交付的铺面却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铺面比路面要低约0.24米;二是层高只有4.7米;三是铺面内有渗水现象。

业主王先生购买的S2-102号铺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

据介绍,出现层高缩水的铺面共有6间。王先生说,他们签订的商品房合同第十一条明确,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但这些业主均表示,他们没收到任何通知。

现场

开发商派人处理渗水问题

“如果我们装修时把地板填得跟路面一样高,层高就会更低;如果不填高,雨天容易进水,人进出还容易绊倒。”覃女士说,问题没得到解决,铺面也没办法装修,影响开张做生意。

4月13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S2-101号铺里有一些积水,相邻的S2-102号铺正在进行装修。其他一些铺面,有的已装修好并投入使用。有业主表示,开发商已与他们达成了一致意见,具体内容不便透露。

当天,开发商派来的多名施工人员来到现场查看S2-101号铺的渗水情况。他们表示,一定会处理好渗水问题。

王先生表示,层高缩水,空间就随之缩减,开发商应对此进行赔偿,“开发商目前只愿意免除我们10年的物业费,我们认为不合理”。

开发商

部分业主要求离谱

对于覃女士、王先生等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3月26日,开发商贴出通知,称该商品房已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交付条件。因施工条件限制,商品房层高未达到合同约定,但此变更未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我司将根据实际影响进行相应补偿。对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我司表示诚挚的歉意”。

开发商的通知书还写着,工作人员已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打电话告知业主层高发生变更的情况,此后也与业主进行了面谈,但因业主提出的补偿金额过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月13日下午,开发商相关人员表示,在施工期间,为了优化商铺内部排水、排污设置,便于后期使用,公司针对地坪做了相应调整,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商铺层高。房屋交付前也及时通知了相关业主,并提出接受业主退铺或根据实际影响补偿物业费。“目前,其他有同样问题的业主已经接受了关于物业费的补偿方案,但个别业主的诉求比较离谱,我们难以达成一致。目前我们还在积极和业主沟通,希望大家能友好协商。”

(读者某先生稿酬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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