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偷钻戒 婚期变刑期
今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罗利艳)新婚燕尔,一对新人将展开一段崭新生活,有着各种美好的期许。但南宁一新婚男子却不学好,他到一家金店修改刚买的结婚戒指尺寸时,趁机盗走一枚钻戒。4月1日,该男子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9年9月12日中午,新婚男子黄某前到南宁市兴宁区步行街一家金店,欲修改他在该店购买的一枚结婚钻戒尺寸。黄某前叫店员拿出多款钻戒给其欣赏,后趁店员不注意,将其中一枚钻戒放入裤袋带走。
当天下午3时许,店员盘点时发现少了一枚钻戒,通过查看公共视频,发现是黄某前偷走的。店员立即通过微信联系黄某前,希望他能将钻戒还回来,但黄某前拒不承认。最终,金店报警,黄某前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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