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编外”失职失责要追究

广西日报 2020-04-03 07:21 大字

本报南宁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编外聘用人员纳入监察对象,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重点方向之一。今年以来,南宁市邕宁区纪委监委已对2名聘用人员进行立案处理,释放出正风肃纪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除了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立案惩处,邕宁区在案件“后半篇文章”做足了工夫,如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对聘用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通过书面文件和网站专栏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教育警醒广大聘用人员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把聘用人员相关惩处记录存入其个人档案,提升惩戒效果和警示作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查处聘用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一并追究用人单位的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地。

邕宁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对于这类人员,我们不仅要科学使用,更要从严管理。不能只用不管、放任自流,使‘编外’演变成‘法外’,甚至成为个别单位逃避责任的借口或挡箭牌。”

(杨孟春梁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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