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民政部门出台措施 5类老人经隔离观察后可入住养老院

南国早报 2020-02-25 14:04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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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罗暘)我区各行各业正有序复工复产,但养老机构仍处于封闭管理状态。这让家中有老人需要照顾,却要复工的“上班族”感到为难。2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对家庭中即将面临无人照料确需返院入住等5种情况的老年人,经民政部门组织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可入住养老院。

1月底,我区养老机构开始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接受老年人申请入住,也不允许临时外出过年的老年人返院。目前,随着各行各业陆续复工复产,一些家庭面临老人无人照料的难题。

针对这一情况,自治区民政厅明确,对子女亲属正在接受隔离治疗的空巢、独居等5种情况的老年人,将由当地民政部门组织进行隔离观察。观察14天无异常后,老人将由专车直接送入养老院,避免再与外界接触。

隔离观察采取集中隔离的方式。隔离点实行区域性封闭隔离,以“独栋”“一人一床”“一人一间”为单位实施管理。目前,桂林、柳州、梧州已设置首批集中隔离观察点,共有床位350张。南宁、北海、贵港、来宾等地的集中隔离点正在加快设置。

确有需要入住养老院的老人,该如何申请?据了解,老人或家属可与需要入住的养老机构联系,随后经过社区组织评估、民政部门逐级在线审批等程序后,即可安排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入住条件

1家庭中即将面临无人照料确需返院入住老年人;

2新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

3子女亲属正在接受隔离治疗的空巢、独居老年人;

4子女亲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暇照顾的老年人;

5其他因疫情特殊原因等刚需入住老年人。

拒绝入住的情形

为确保观察点及原机构老年人的安全,入院评估过程中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养老服务机构有权拒绝入住:

(1)15日内在湖北疫区逗留经历或接触疫区人员;

(2)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

(3)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37.0℃);

(4)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5)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6)有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

(7)有其他疑似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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