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节前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父子同成“老赖” 儿子拘留所里过年

南国早报 2020-01-22 14:20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张菁)拖欠货款不还,还转移拆迁款逃避执行,梁某一家人因此成“老赖”,儿子最终替父亲进拘留所过年;拖欠11万元彩礼不还,买不了回家的火车票才悔悟,一次性还完欠款,依然被罚款一万元……1月20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开展“大寒暖心”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当天共拘留拘传11人,执结案件9件,执行到位金额45万元。

全家人成“老赖”

儿子替父进拘留所过年

当天,在该院执行的一起案件中,梁某及其妻子、儿子一家人竟全是“老赖”。

2016年6月,梁某和妻子、儿子与广西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以家庭共同经营的方式经销该公司饲料,但梁某一家并未按照约定给付货款。经多次催促无果后,该公司将梁某一家告上法院。江南区法院一审判决梁某一家向该公司支付货款228万余元,并赔偿相应违约金。案件生效后,梁某一家并未照做。

案件执行阶段,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梁某承诺分四期还清欠款。但梁某一家再次失信,擅自转移了一笔34万元的拆迁补偿款。今年1月19日,执行法官将梁某带回法院,依法对他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因梁某身体原因不宜被收押,执行法官将焦点转移至梁某儿子梁某周身上。

1月20日专项行动开始,执行法官来到梁某家“守株待兔”,找到梁某的儿子梁某周,并把他带回法院。梁某称没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法律权威,江南区法院决定对梁某周司法拘留15日,于是便有了“儿子替父”进拘留所的一幕。

申请执行人表示,节后将以梁某一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接下来等待梁某一家的可能是更为严厉的处罚。

拖欠彩礼不还

哭着写下悔过书

2017年9月,黄某与程某的离婚纠纷终于尘埃落定,黄某应向程某返还彩礼11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她没有履行义务。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江南区法院法官多次通过书面、电话及短信等多种方式对黄某进行传唤,执行法官还到她家里找过她,但她不予理睬,在卖房得款后,依然不肯还钱。法院遂对她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失信、限制出入境等多种强制性措施。

1月20日,黄某因无法购买回家车票,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法院履行义务。鉴于她之前逃避履行义务且擅自处置财产,法院决定对她处以罚款并要求她当场写下具结悔过书。“我深刻认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本人一定吸取教训……”黄某边流泪边写下了悔过书,并于当天还清了所有欠款及一万元罚款。

法官锲而不舍

多年积案终有转机

2011年,王某在自有房屋上增建楼层,李某承揽了该工程,并雇佣了韦某为其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韦某不幸从高楼滑跌至地面,造成伤残。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令王某和李某连带赔偿韦某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两名被告并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但被执行人李某因病去世,而另一被执行人王某则“人间蒸发”,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时隔多年,执行法官在办理另一起案件中发现王某所在的生产队土地已被政府征收,王某将会得到一笔可观的土地补偿款。在掌握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村委,及时掌握王某的行踪。

1月20日,执行法官终于堵到了“消失”多年的王某,并将他带回法院调查。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王某当天履行一万元,并承诺2月28日前履行5万元,剩余部分则由法院到征地拆迁办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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