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诗明委员:拍卖机动车“靓牌”造福于民
本报记者王春楠
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所谓的车牌“靓号”已成一种稀缺优质公共资源。如何公平分配这种资源,使其实现公益最大化,显得尤为重要。自治区政协委员罗诗明认为,可在南宁市做试点,通过市场公开竞价拍卖“靓牌”,实现优质公共资源的公益化。
罗诗明建议,南宁市可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提前发布拍卖公告,明确相关信息。竞价成交靓牌号码限用于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不得更改,不得转卖,不得转赠。拍卖所得资金纳入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养护基金等公共事业,不仅可以缓解公共事业资金募集难的问题,也可弥补交管事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城市交通管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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