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方案出台

广西日报 2020-01-03 06:53 大字

本报南宁讯(记者/唐广生通讯员/李欣松)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广西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工作。

《方案》明确,自治区及其以上发证机关发证的采矿权,由设区市政府按“一矿一议”原则制定退出方案;市、县级发证的采矿权由本级政府分类制定退出方案;探矿权、采矿权矿区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部分重叠,可采取扣除重叠部分范围避让保护区进行处置。

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立即停止办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延续、保留、变更等手续,各级自然保护区内不得新设矿业权。

新闻推荐

南宁居民气价每立方米降0.2元 居民用户第一档气价为2.77元/立方米,系全区天然气最低价格

居民用气价格一览服务信息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张文卉)2019年12月31日,记者从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中...

南宁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南宁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