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年1月12日召开
今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11月2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定于2020年1月12日在南宁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本级2020年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选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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