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临时停车遭拒 公交车内打砸泄愤 一男乘客涉嫌寻衅滋事罪受审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去年11月,因道路施工,南宁不少公交线路改道,黄某搭乘207路公交车后发现改道,他担心赶不上江南客运站的大巴,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未果,便打砸公交车。今年10月25日,黄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受审。
“我搭公交车前和朋友聚会喝了酒,由于一时冲动打砸公交车,并给车上乘客安全造成了威胁,我很后悔……”当日的法庭上,黄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去年11月10日下午5时许,黄某在南宁市龙腾路布匹市场搭乘207路白马公交车,打算前往江南客运站。由于北大路一带道路施工,207路公交车只能改道绕行。黄某认为自己有可能赶不上大巴,想下车转乘出租车,便要求司机停车。
按照公交公司相关规定,公交车没有到站点不能停车开门,司机拒绝了黄某。当车辆行驶到明秀路中兴桥附近时,黄某疯狂踢踹公交车上的IC收费刷卡终端机。因担心黄某会做出其他威胁到公交车安全的举动,司机在明秀西路停车并打算报警。黄某愈发冲动,试图用车载灭火器砸开车门逃跑。因车门砸不开,他打开了公交车中段的车窗,打算跳车逃逸。此时车上多名乘客和公交车司机联手将黄某控制住,在这个过程中,黄某将其他乘客的两部手机踢坏。
公诉机关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法庭上,黄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白马公交公司的代理律师接受了黄某的道歉,并根据当天公交车遭受的损失,当庭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其中,一部公交车IC卡感应器825元,公交车车载器具2500元,乘客门诊费150.4元,以及公交车两天的停运损失1604元,共计5079.4元。
黄某对赔偿数额没有异议,表示将全额赔偿白马公交公司以及车上乘客的损失。
西乡塘区检察院在综合考量黄某的认罪表现后,提出量刑建议,建议对黄某处以有期徒刑10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官宣布,该案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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