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出台措施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等9大行业 企业入驻购买办公用房最高可获300万元补助
发展产业
■本报记者 廖欣
记者昨日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近日印发,南宁市将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现代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等8个行业和1个其他行业,给予企业入驻奖励、人才支持等,多角度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发展。其中,购买办公用房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补助。
重点发展什么行业?总部经济等9大现代服务行业
根据《若干措施》,南宁市将积极引进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服务业企业研发中心、结算中心、采购中心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到2023年,全市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形成一批产业突出、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若干措施》中明确了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行业,包括总部经济、现代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工业设计、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8个行业和1个其他行业。
以总部经济为例,包括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南宁设立的总公司或总部;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和“独角兽”企业在南宁设立的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总公司或集团化企业总部从外地迁到南宁设立的总公司或总部;外地总部企业、国内A股上市企业在南宁新设的子公司。
信息服务业方面,则包括了工业软件、智能制造、物联网和5G通信等产业领域软件企业。
哪些企业可获扶持?成长性好有较大发展潜力等
对于新设立或从外地迁入南宁市的现代服务业企业,被列入重点支持发展范围的应当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
●在南宁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办公场所。
●有一定的固定资产投资。
●承诺在邕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
●成长性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标杆或引领作用,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贡献,能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等。
享受哪些支持政策?企业入驻创品牌有业绩都有奖
《若干措施》自今年初开始实行,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今年引进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享受支持政策。符合标准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可享受入驻奖励、人才支持、培育奖励、融资支持、创品牌支持和用地支持,对于重点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企业入驻奖励:对新办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助,补助的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第一年补助年度租金的30%,第二年补助年度租金的20%,第三年补助年度租金的10%,补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购买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5%给予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分3年平均支付,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经营贡献奖励:南宁市将对新办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年度达到3000万元以上,对南宁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300万元以上的,给予30%至50%的奖励。
●创品牌支持: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服务业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级“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和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服务业驰名商标,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批自治区级“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企业或平台)的,给予30万元奖励。为支持服务业做强做大并创建品牌,并产生品牌效应,结合南宁市实际,给予30万~200万元的奖励。
凡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优惠政策的,停止兑现优惠政策,收回已享受的补助和奖励所得,并列入失信名单,由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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