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违法经营一年? 相关部门回应:正在调查

南国早报 2019-10-15 15:51 大字

被居民举报的停车场。 南国早报记者 李俭芹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李俭芹)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道路旁有一片空地,有人将空地圈起来作为停车位收费,每月停车费为250元,但却没有相关牌证。据了解,这片空地为虎邱村集体用地。10月11日,收费员称,他们在今年9月底已申请办理相关证件,有关部门证实了这一说法。

10月10日,记者驾车来到望州路北二里,在40号某小区附近,就看到道路一侧的人行道上,被人打桩拦截,并用铁链圈起来。

住在附近的居民曹先生称,2018年10月1日起,一名自称是虎邱村村民的黄先生向外经营这些车位。曹先生以每月250元的费用,与黄先生签订了“场地出租协议”。该协议称此处是黄先生承包的虎邱村委六组、七组集体土地,协议落款也是这名男子。协议每半年签一次,约定“作为车辆停放点,不能做其他使用”。“我在此停车一年,多次向黄索要证照、发票,均无果”,曹先生说。

曹先生认为该停车场违法经营,遂向市长热线等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10月10日,虎邱村村委会回应称,停车位所在位置属于虎邱村集体用地,以前是一排商铺,数年前因涉嫌违法建设被拆除。商铺拆除后,因该村六组经济困难,需要利用该处做经营补贴生活。

对此,负责收费的村民黄先生表示,经营停车场并非其个人行为,而是村委的决定,在被举报后,他已经在积极处理此事,并在9月27日取得了营业证照,将该处作为临时停车场经营。10日,记者走访现场,并未看到停车收费公示牌,对此,黄先生称,公示牌何时挂要由村委决定。

针对上述说法,记者向南宁市西乡塘区求证。10月14日,唐山工商质监所负责人称,经营停车场,首先要办理营业执照,向交管部门备案,并对社会进行价格等公示,才可以合法地经营收费。今年9月下旬,虎邱村首次提出办证申请,该所按照行政办结时限,及时为其办理了证照。

然而,有人指出,该停车场疑似已无证经营一年,市场监管部门是否了解这一情况?该所负责人称,接到举报后,已经立案调查。若调查结果显示有违法经营行为,将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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