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大对《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回头看” 地铁怎么管?请来市民提意见
地铁上的不文明行为漫画/刘军
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
10月10日下午,为及时发现现行法规存在的问题,为今后修改提供对策和建议,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2016年实施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征求意见座谈会,对条例开展“回头看”。来自南宁市各城区社区的市民代表等,献策建言地铁怎么管。
1关注服务
不文明行为能否加强管理
“地铁车厢内禁止进食”等行为已经纳入了立法规范。当天,来自南宁市江南区凤江社区的市民代表兰卫莹表示,法规实行了两年,但仍有乘客在地铁车厢里吃东西,甚至有人喝醉后在车上大声嚷嚷。如果地铁工作人员能在车厢里进行巡逻,发现这种情况后及时规劝,更有利于提升乘车服务质量,改善乘车环境。
座谈会上,有市民代表提出,地铁已经成为体现城市精神、展示城市文化、彰显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建议在立法中加以体现,明确地铁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让地铁公益广告成为城市文化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还有的市民代表提出,如今很多新生代的南宁市民已经不再学习白话,南宁在发展的同时,不能忘记本土语言的传承,建议学习广州等外地城市的做法,在地铁报站时加入南宁白话,为文化传承尽一份力量。
2关注停车
停车换乘能否更便捷
《条例》规定,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前广场、出入口和通风亭周边15米范围内存放危险化学品、堆放杂物、乱停车辆、擅自摆设摊点以及从事其他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的活动。据市民代表们反映,该规定的执行情况还有待改进之处。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社区的市民代表说,在麻村地铁口附近,机动车乱停和乱摆卖的现象很常见。兰卫莹也说,她每天上下班都经过江南客运站的地铁口,该地铁口就在客运站旁,人流量非常大,经常有机动车打着双闪灯在出站口逗留。加上周边有摆卖的摊点、在地铁站口兜客的车辆等等,导致道路交通发生拥堵。为此,市民代表们建议,负责地铁口周边管理的职能部门,除了交通主管部门,还应该再加上城管执法部门。
来自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社区的代表李伟说,市民出地铁站后,通常会有便捷换乘的需求,但便捷的同时也会不可避免地带来安全和市容问题。如果地铁出站口15米范围内都不给停车,那市民如何完成换乘?他提出,是否可以规定在出站口15米范围内,配套设立一个临时停靠的区域,满足人们换乘的需求。
青秀区民族宫社区代表则提出,在一些地铁站出口周边,停放保管电动自行车的区域是收费的,不给共享单车停放。建议在地铁出站口规划设置共享单车的停放区域,方便市民解决换乘“最后一公里”问题。
3关注设施
期待配套设施更完善
“建议准备在规划地铁站之前,应该先更仔细地了解周边出行情况和人口数。”来自西乡塘区火炬路社区居委会的代表说,地铁1号线广西大学站,加上物业出口共有12个站口,周边涉及到6个社区,总人口数有13万,其中有不少老年人和残疾人,但只有两个站口设置了上下扶梯。来自瑞士花园社区的市民代表也表示,社区的居民以老年人居多,他也建议,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步伐越来越快,针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地铁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应该更加完善。
立法评估调研专家组的代表也提出,地铁的相关服务设施谁来监督是个问题,《条例》中虽然规定有相关职责部门,但是没有体现市民的参与,建议立法补充完善这方面的规定。
4部门回应
后续修改将充分听取民意
市民针对地铁规划管理和服务中小细节的各种建议,南宁市人大在座谈会中也作了回应。市人大法制委主任钟建国表示,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出,《条例》赋予地铁建设运营单位在服务中应当履行的义务还不够清晰全面,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够明晰和完善,市民的刚需亟待进一步解决。
据他介绍,《条例》是在南宁地铁1号线开通运营前颁布实施的,是在参考广州、上海等大城市地铁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立法,一些南宁本土的文化特色等内容没能在立法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在实际工作和执法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下一步,立法评估单位还要作更科学的总结。南宁市人大将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在调研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视具体情况对《条例》适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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