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住址被人盗用可直接起诉至法院

南国早报 2019-09-24 15:46 大字

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家庭住址被注册成公司地址,该如何维权

董先生问:最近我意外发现自己家的住址被人登记为公司注册地址,我随即到该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打印企业工商登记电脑单了解到,这是一家2019年8月由两名自然人股东曾某、陈某共同投资设立的商贸公司,但这两位股东我和我的家人都不认识,而且我家的房子我也从未出租、出售,未来也不打算出租、出售。我担心任由这种状况继续存在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可预期的不良影响。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蒋鸣媚律师解答:依法,曾某、陈某这种擅自将他人房产登记为自己公司住址的行为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建议先私下沟通解决,如果不行可寻求行政途径解决,如果还不行,可到法院诉讼。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中有企业主联系电话,可以自行或请律师代为联系,申明自己对对方行为的不满,要求其尽快变更工商登记、停止侵权。如果曾某、陈某拒不停止侵权,董先生可以投诉至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工商登记机关改正登记错误,并给予曾某、陈某行政处罚,也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

不服仲裁机构裁决,应该怎么办

某女士问:我作为房东,与房客之间发生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已经南宁市仲裁委裁决。因不服该裁决,我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现在也被驳回了。我还是不服,该怎么办?

蒋鸣媚律师解答:如果有充足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二款规定的六种情况,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决不予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决。

9月24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房屋买卖或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等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5177820628

下午廖军律师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刑事诉讼,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

联系电话:18677162816

新闻推荐

中国印尼合作拍电影 印尼当红小花旦受邀

本报讯(记者李宗文)南宁影视公司将与印尼影视方面共同合作,拍摄反映两地当下民情风俗的电影。近日,双方在南宁进行了协商。恰...

南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宁市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