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动手改了欠条 伪造证据被罚两万

南国早报 2019-09-17 22:54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骆艺方)南宁市一男子陈某在欠条利息约定部分动手脚,结果因伪造证据,于9月11日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处以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因一起借贷纠纷,陈某将廖某和陆某告上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陈某称,廖某、陆某向其借款68.38万元。另外,廖某在陈某处尚欠货款19万余元也一直未结清。

高新法庭受理该案后,廖某提出答辩称,陈某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与原借条不符,并申请鉴定。案件主办法官启动调查程序,并传唤陈某进行询问时,陈某承认,他变造了欠条上利息约定部分。

法院认为,陈某变造欠条上利息约定部分的行为,实质上视为谋取不当利益,妨碍人民法院公正审理案件,故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新闻推荐

南宁市环邕安全检查站全面启用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通讯员劳运荣陈平涛)为了服务好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昨日,南宁市公安局全面...

南宁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南宁,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