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夜色偷排污水南宁一吸污车司机被查 该司机将面临最高罚款10万元的处罚

南国早报 2019-09-17 22:44 大字

9月16日下午,邹某到南宁市城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南国早报记者 赵劲松摄 扫一扫,看更多图片和视频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赵劲松实习生韦巍)9月11日凌晨,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昌泰清华园小区附近,一辆吸污车偷排污水,造成西明江水质被污染。16日下午,吸污车司机到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调查,将面临最高罚款10万元的处罚。

据南宁市城管支队市政设施监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富皓雍介绍,9月11日,城管部门接到投诉称,当天凌晨2时许,在昌泰清华园小区胜利桥边上,一辆吸污车偷排污水至西明江中,污水中含有大量垃圾和杂质,造成西明江污水处理站两台抽水泵卡死,污水溢流河道。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并联系环卫协会核实该车辆相关信息,找到了违法嫌疑人邹某。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对邹某进行教育,他表示在中秋节过后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富皓雍表示,南宁市有多个正规消纳点供吸污车排污,但一些司机嫌路远“费油”,随意排放污染物,极易造成环境污染,“他违法排放的地点,就有一个饮用水取水口”。

9月16日下午,邹某来到南宁市城管支队接受调查处理。“当时贪图方便,没考虑后果,希望同行以我为戒,不要随意排污。”邹某说,9月10日晚,他到西乡塘区心圩街道大岭村为村民的化粪池进行吸污作业,一直忙到11日凌晨才结束。当时,他眼见天色太晚,就不打算再去正规的消纳点,随意在路边找了一个雨水口进行排放。不料,在排污过程中被人发现并阻止,他只好终止了排污,驾车离开现场。

据介绍,根据有关法规,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违法的个人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接下来,城管部门将进一步展开调查,根据邹某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情况,对他进行处罚。

南宁市城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排污、处置污泥的行为的巡查力度,市民也可通过12319热线等方式,对发现的违规排放车辆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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