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21家企业32个施工项目被抽查 起重机械超期“上岗”责令拆卸

南宁晚报 2019-09-12 06:33 大字

拆除超期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南宁市建管中心设备站供图)

本报讯(记者 韩沛)昨日上午9时30分,位于壮锦大道一房地产项目工地,一台接近50米高的施工升降机被拆除。据悉,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近期对市属和外地入邕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及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了随机抽查检查,抽查21家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产权)企业、32个施工项目,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2台起重机械报废超期使用被责令拆卸。

“这台起重机械已经超期使用,现责令使用单位进行拆除。”昨日,在壮锦大道一房地产项目工地,南宁市建管中心设备站副站长严俊华介绍,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办理产权备案后才能安装使用,“该项目使用的起重机械已经超期服役1年5个月。超期使用设备存在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容易导致起重机械发生安全事故。”

记者在现场看到,施工人员将施工升降机逐段拆解后,用吊车将其放回地面。整个拆除过程持续到中午12时30分。

为减少和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事故,2019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2019年南宁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从5月份开始依据方案采用“双随机”原则,在南宁市建设工程设备行业协会配合下,对市属和外地入邕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及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了随机抽查检查。

目前,检查组共抽查了21家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产权)企业32个施工项目,抽查塔式起重机53台、门式起重机8台、施工电梯45台、物料提升机12台,对设备管理不规范和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督办函3份,移交立案线索2起、责令使用单位拆卸报废超期使用的起重机械2台。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查,加强督促责任单位完善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检查,建立完整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档案。对检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起重机械管理责任的施工、监理单位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升使用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起重机械事故发生。

■温馨提示

南宁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欢迎公众对报废、超期使用、套牌使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起重机械及不实第三方检测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邮箱:3107397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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