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今起实施

南宁日报 2019-08-30 04:48 大字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规范其投资运作,支持南宁市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等创新创业企业发展,《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8月3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2年。

政府引导

匹配初创期企业融资需求

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是指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风险容忍”的原则开展投资。该基金总规模为2亿元,首期规模为5000万元。

目前,南宁市本级政府投资基金中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的较少,要解决人才创新创业融资难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初创期企业股权融资的支持,尤其对高技术人才创办的、处于科技成果转化前端、尚无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支持。

“天使投资基金支持企业的方向更靠前。但是这类投资是一种早期、分散、小型的阶段性权益风险投资形式,风险较高,需要政府在这方面进行引导和扶持。”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基于此,南宁市参照上海、合肥、杭州、重庆等地做法,设立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为主的天使投资基金。由此,天使基金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为政府投资基金的组成部分,两者互为有益补充,能匹配不同成长周期企业的融资需求。

明确内容

让创新种子在南宁开花结果

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设立后,如何加强管理,让其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南宁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让创新的种子在南宁开花结果?

《暂行办法》明确了基金的运作方式、管理模式、托管银行的条件和职责、风险控制、退出和收益分配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要申请天使投资基金的创新创业企业需满足多项“硬指标”:注册地和税收关系均在南宁市;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三大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其他行业。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中小微企业。

为控制风险,《暂行办法》提出,基金应遵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管制度,建立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加强投后管理,切实防范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按照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

加速转化

建立容错容亏和奖励机制

《暂行办法》提出,为鼓励投资运作机构勤勉尽责,将建立容错容亏机制。另外,单个投资项目退出后,相关收益即退即分,按超额累进比例分配;对投资成果转化优良的项目,各县(区)、开发区可按有关规定分别对投资运作机构、被投资企业给予奖励等。

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南宁市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出台《暂行办法》是市委、市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发展、解决企业融资难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落实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市金融部门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推动南宁市人才创新创业创造工作,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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