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劳动监察部门及公安机关共同为46名工人追回欠薪 老板拖欠183万元工资听说将被立案忙支付
劳动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正在对欠薪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教育。警方供图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何京霖)河北省邯郸市一家公司招用工人到南宁市五象新区某楼盘做工,后拖欠46名工人183万元工资。在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介入调查后,8月25日,该公司支付所拖欠的160万元工资,其余拖欠的工资将于近期支付到位。
1月28日,韦某成、陆某等46人到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称他们在南宁市五象新区某楼盘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经调查,该楼盘施工单位为中建某局广西分公司,将部分住宅楼主体结构及粗装修部分分包给河北邯郸市一家劳务公司。2016年3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邯郸市某劳务公司招用韦某成、陆某等人进场施工。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已向邯郸市某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4217万元,该劳务公司收到工程款后,却以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为由,拖欠韦某成、陆某等46人工资共计183万元。
6月12日,南宁市人社局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劳务公司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但该公司法人代表以逃匿、躲藏、更改联系方式等手段应对调查,拒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存在欠薪逃匿情形。8月21日,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案件移送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民警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刘某昌,明确指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主动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理。
8月25日上午,刘某昌到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七大队配合调查,经民警和劳动监察部门执法人员教育后,得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违法后果,当即表示发放拖欠工资。
在公安机关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见证下,当天下午,该公司通过转账的方式向韦某成、陆某等46名工人偿还所拖欠的工资共计160万元,并表示其余拖欠的工资将于近期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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