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方:出台民警召回培训管理机制

南宁日报 2019-08-12 05: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通讯员肖宇锋)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民警整体素质,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拖”等问题,实现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南宁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四个铁一般”标准,推行“民警召回培训管理机制”,着力解决民警的“小问题”、根治“老毛病”,整肃队伍、纯洁警营,着力锻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据了解,去年以来,南宁市公安局出台了《南宁市公安局民警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召回的重点对准不服从岗位安排、任务布置或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工作不思进取、态度消极、遇事推诿,不能履行本职岗位的;纪律作风散漫,经常迟到、早退、脱岗、溜岗或无故旷工的;个人私生活不检点,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年内被投诉3次以上的认为需要召回培训等8类情形人员推行“民警召回培训管理机制”。

《办法》规定,“问题”民警的召回培训实行由民警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市公安局政治部会同派驻纪检组开展核查、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的“三级审核制度”,对应召回但所在单位未申报的,由市公安局党委直接研究决定召回,既让召回培训成为各单位严管队伍的有力抓手,又通过层层审核、杜绝姑息迁就,确保“不枉不纵”。

同时,南宁市公安局明确,全体辅警也参照民警召回办法进行管理。实行问题民警、辅警召回管理办法是南宁市公安局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旨在转变公安机关“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局面,成为防治“为警不为”的一把利剑,将促使全市公安民警、辅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危机意识,切实做到转变作风、用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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