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检察官”行骗领刑2年

南宁晚报 2019-08-08 06:2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梁静 通讯员 梁少春)樊某的妻子涉嫌犯罪,被列为在逃人员。正当他为此烦心时,曾经的狱友陆某找上门,自称曾任检察官,可以“走后门”,让其妻子免于坐牢。樊某信以为真,结果却被对方诈骗3.5万多元。

2015年,樊某与陆某在南宁市第二看守所相识。其间,陆某得知,樊某的妻子和老乡两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2017年5月,陆某出看守所后,通过微信找到樊某。陆某向樊某透露,自己曾是南宁某检察院的检察官,可通过原来在检察院的关系,解决其妻子和老乡的问题,让她们免于坐牢,但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去疏通关系。樊某信以为真。将2.5万元“办事费”交到陆某手中。之后,陆某多次以沟通关系请领导吃饭为名,让樊某为其夜店消费买单,累计数额达上万元。钱花了,事情却迟迟没有办得。樊某多次找到陆某,陆某都以各种理由避而不见。樊某就此起疑心,他打听得知,陆某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根本不是检察官。2017年7月,樊某报案,陆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青秀区检察院以陆某涉嫌诈骗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于日前判决,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退赔樊某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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