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爱“女友”频转账 一次拒绝秒被拉黑 转出41万元后发觉不对,男子报警得知网恋对象竟是一对“鸳鸯骗子”
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通过婚恋网站交友,憧憬着能遇到理想的人生伴侣。南宁人张镇(化名)也不例外,他通过某婚恋网站认识了女子“张妍”,未曾谋面就给对方先后转账了41万余元。除了他,另外两名男子也遇到了“张妍”,他们也给“张妍”转了账,只是,自始至终“张妍”长什么样谁都没见过。其实,“张妍”是一对“鸳鸯骗子”。日前,在南宁警方的追查下,这对骗子在四川落网。
1 网络“女友”不露面总要钱
家住南宁的张镇一直想成个家,无奈虽事业有成,但始终未遇到合适的女孩。去年2月底,张镇在世纪×缘网站上浏览,认识了一名自称“张妍”的女子,两人很快聊得火热,一来二去就在网上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张镇对未曾谋面的女友很是喜欢,对方提出的要求,他都有求必应。当年3月,“张妍”告诉张镇“她”要到海南出差旅游,可是不够钱买东西,张镇觉得自己作为男友,应该表现一下。于是分三次共转了5万元给“张妍”,让“她”痛快地买买买。
然而,半个月还不到,“张妍”又在微信里向张镇“哭诉”说母亲生病需要做手术,要花很多钱,让张镇给自己转手术费过来。不忍女友难受,张镇二话不说又陆续转了16万元给“她”。次月,“张妍”又撒娇说,“她”欠了别人15万元,希望男友能帮忙还钱。张镇一颗心全在女友身上,哪里想到其中有诈,又分两次转去10万元。
奇怪的是,认识一个多月,“张妍”从未露面,面对张镇见面的提议,“张妍”表示自己在四川不方便,来日方长,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对于这个神秘女友,张镇一直抱有期待,直到后来对方又要钱,联想到此前种种,张镇第一次没有答应,不久便发现自己被拉黑了。他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和张镇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男子陈龙(化名)和孙离(化名),两人在微信上认识的女友“张秋燕”,也是以各种理由要钱,两人共被骗了1.8万元后,“张秋燕”也消失了。为挽回损失,两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2 “鸳鸯骗子”落网立马翻脸
张镇等3名受害人怎么也想不到,无论是“张妍”还是“张秋燕”,背后都是同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李某。李某是四川人,1993年出生,和她一起落网的,还有大她9岁的男友陈某。
2017年11月,两人租下四川省绵阳市一处住宅,在该房屋内,陈某提出让李某利用一些漂亮女性身份或头像,在各大社交平台和男性交友聊天,再寻找机会骗取对方钱财。操作熟练后,李某先后结识了张镇等人,通过同样的手段取得对方信任,然后再一步步设下陷阱,让对方给自己转账。
东窗事发后,两人被南宁警方抓获,公诉机关指控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42.8万余元,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院庭审阶段,陈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有异议,辩称其没有参与诈骗行为。李某则辩称其受陈某的指使,诈骗所得收益均交给陈某。昔日情侣,相互指责,都认为对方是主谋。
3 两人被判有期徒刑5至8年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和李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42.8万余元,数额巨大,两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亦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陈某、李某均积极实施诈骗行为,均是主犯,均应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某提供作案地点、作案工具和方法,是作用相对较重的主犯,此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另查明,被告人陈某因犯诈骗罪,于2016年3月31日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陈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就此,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0元;与原犯诈骗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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