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保价赔偿”亟需制定标准

广西日报 2019-07-31 07:08 大字

事件: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某先生快递价值98万元的商品到南宁,购买货值2万元的保价服务,收货后发现商品损坏,维修需花1万多元,快递公司表示只能赔250元。记者探访发现,默认消费者同意其条款、快递客服无法说清具体赔偿标准、拒绝承揽高价商品等问题,几乎是快递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

微评:现行法规没有明确对快递保价服务进行规范,各快递公司单方面以条款格式列举了保价服务的赔偿标准,且默认消费者同意其条款,这类条款明显减轻了快递公司责任,却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属典型的霸王条款。

(王曼亭学生)

微评:“保价费不保价”最起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保价邮件出现损坏问题时到底该赔偿多少,需要形成一个行业标准;另一个问题是,标准和规范应该明白告知用户,而不是通过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剥夺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毛建国评论员)

微评: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快件保价赔偿标准,建立公平合理的保价费用、赔偿依据、赔偿标准、纠纷调解等机制,规范快件保价赔偿服务,让各物流公司的保价赔偿服务标准化、流程化,以促进物流业的良性发展。

(江德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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