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交了9名“女友” 男子骗财近55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该男子有期徒刑10年

南国早报 2019-07-28 15:52 大字

南国早报记者卢荻通讯员罗利艳

只有小学文化的马山籍男子林某猛在三年里,先后与9名女子交往,编造借口骗取她们的钱财共计54.9万余元。被骗女子中,有医生、服务员和保姆等。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某猛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2万元。目前,林某猛因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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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1.7万元单亲妈妈报警

林某猛现年32岁,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能说会道,很会讨女性的欢心。

2018年2月,林某猛通过QQ群与周女士相识后,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周女士是一名单亲妈妈。林某猛自称是做工程的老板,会照顾好周女士和她的孩子。周女士被甜言蜜语迷惑,对他深信不疑。当年3月,林某猛以给工人发工资、工程款项没到位为由,从周女士处骗取1万元,并承诺工程款到位后偿还。同年4月,他以母亲住院需要动手术为由,再次从周女士处骗走7000元。

当周女士叫林某猛还钱时,他已不再接听电话。随后,林某猛竟还通过微信向她索要300元用于加油。周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向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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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下手多名女子被骗

警方调查后发现,从2015年6月至12月,林某猛通过QQ先后与石女士、韦女士、陆女士等3名女子相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在短短几个月时间,他以开麻将馆、父亲病重病故、承包工地出事等为由,从3名被害人手上分别诈骗1万元、2.6万和7万元。

林某猛发现这样来钱很快,于2016年至2017年7月,又故伎重施,同时与5名女子“恋爱交往”,以母亲重病住院、店面开张、店面装修、办理房产证、父亲安葬等为由,骗取卢女士、王女士等5名女性共计42.6万余元,其中,有两名女子受骗数额高达10万元以上。

2017年5月,察觉被骗的王女士报了警,其他被骗女子从QQ群里了解到,林某猛以同样手段骗取不少女性钱财,也先后到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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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悔改继续顶风作案

2017年8月1日,林某猛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察机关没有批捕。林某猛竟然还不思悔改,在2018年继续顶风作案,以同样方式骗取周女士1.7万元。

2018年7月11日,林某猛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抓获并刑事拘留。

2019年4月3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对林某猛实施的9起诈骗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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