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医保局设立举报奖励资金并公布奖励标准 举报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最高奖励10万元
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
7月27日,记者从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近日设立了举报奖励资金,鼓励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每个案例最高奖励10万元,奖励标准也于日前一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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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经查实
每案最高奖10万元
根据南宁市医保局《关于转发<广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宁市医保局负责设立举报奖励资金,并负责本市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奖励决定、奖励标准审定和奖金发放工作。各级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则在职责范围内对符合受理范围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办及奖励申报工作。
南宁市医保局根据查实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金额,将奖励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其他四个等级。其中,能获得一级奖励的,为查实骗保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举报人可获得涉案金额4%~6%的奖励;“其他”奖励等级,为不涉及金额但举报违规违约情况属实的情形,奖励幅度为500元以下。所有案件不论等级,经查实后单个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最低不低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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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员举报
还可上浮1%奖金
根据规定,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经查实涉及金额的,还可在相应档次的奖励额度基础上,上浮1%给予奖励;不涉及金额的,可在相应档次的奖励金额基础上,增加200元给予奖励。
如举报人举报的事项不属于南宁市医保部门职责范围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将告知举报人向有权处理的单位举报,或将举报材料及时移交有权处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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