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15连涨 人均每月增加132.6元,人均增长5.8%

南宁晚报 2019-07-28 06:5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史小辉)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人社局获悉,南宁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15连涨,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惠及南宁市33.4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由调整前的2285.02元调整到2417.62元,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32.6元,人均增长5.8%。调增差额已于7月25日发放到位。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上调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此次调整涉及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

第一部分: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第二部分:按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截至2018年12月(含当月,以月计)已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在此基础上,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

四、企业军转干部按以上调整后应发数未达2605元的,按2605元计发。

举个例子

李先生为南宁市某企业退休职工,1946年11月出生,今年已满72周岁。1968年10月参加工作,2006年11月退休,连续缴费年限38年2个月(折算为38.2年)。2006年12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2700元。

那么,李先生2019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如下:

①普调增45元;

②按缴费年限调增58.5元(38.2年按39年×1.5元支付);

③按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调增40.5元;

④按年龄调增20元。

根据上述四项合计,李先生此次调整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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