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集中宣判传销犯罪案件 小区广场内开庭28名传销头目当众获刑
宣判现场 南国早报记者 王斯摄
南国早报记者王斯实习生庞思瑜通讯员黄昕如
7月26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凤江路一小区广场前挤满了人。当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在广场内进行打击传销犯罪集中宣判。钟某等28名传销头目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处罚金659万元。
128名传销头目获刑罚
“请法警将被告人带到宣判现场!”7月26日上午10时许,钟某等28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其中包括11名女性。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25名被告人先后加入以钟某为核心的名为“商务商会运作”(又名“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的传销组织。他们通过鼓吹加入该行业可以获得巨额回报,邀请亲戚、朋友到南宁市考察投资该项目,诱使他人交纳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加入传销组织,从而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层级关系。该传销组织以申购份额的形式,要求参加者交纳50800元申购21份份额获得加入资格,并采用“五级三晋制”,对参加传销组织人员进行管理,从而使该传销组织不断膨胀。
2015年左右,刘兴旺等3人来到南宁市江南区某小区加入了名为“消费投资”的传销组织,并积极发展伞下成员,根据该传销组织“五级三晋制”的计算方式,3人均达到老总级别。
法院认为,28名被告人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严重扰乱国家正常的经济与社会秩序,2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扩大打传的群众基础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韦杰玮是当天的主审法官,他向记者介绍说,选择在公开场合进行集中宣判,是为了扩大打击传销犯罪活动的群众基础,让群众了解到什么是传销犯罪,感受到政府打击传销犯罪的决心。
“传销犯罪分子以外地人居多。当天集中宣判的传销犯罪分子大多来自东北地区。”韦杰玮说,外地的传销犯罪分子具有租住房子,没有正式工作,在工作时间往往一群人聚在房间里开会等特征。通过宣判,他们希望小区居民了解到传销犯罪分子的这些特征,在日常生活中多留意,积极向居委会、公安机关举报可疑分子。
3集中宣判威慑传销犯罪
南宁市江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家宝说,在传销体系里,传销头目和一些接受洗脑的传销分子,他们认为政府打击是无关痛痒的“宏观调控”。当天的宣判活动,就是用惩处犯罪分子的实例来震慑他们。
据悉,近5年来,江南区法院共受理传销犯罪案件118件413人,审结106件385人。对相关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年不等的刑罚,判处罚金及追缴、没收涉案财物逾5000万元,有力打击了传销犯罪分子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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