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停非法泊位被罚 车主表示“很委屈”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停车时需留意泊位是否合法正规
多辆小车停在路边的非法泊位内 本报记者 周志英 摄
本报讯(记者 周志英 实习生 韦婕)7月24日晚,家住西乡塘区鲁班路的简先生将车停在小区对面的停车位里,第二天醒来时却发现车辆因违停被交警拖走了。原来,路边的停车位是沿街商铺私划,并非正规停车位。对此,交警部门表示,该路段从未设置有停车泊位,部分商家私自划线增设停车位。提醒市民停车前,注意观察路上标线以及有无相关的停车标志。
简先生家住西乡塘区鲁班路振宁现代鲁班小区,因工作关系,他很少在南宁居住。7月24日晚10时许,简先生从外地回来发现小区里没有车位了,于是将车子停在路边划线的停车位内。第二天早上他从自家楼上看过去时,发现车子不见了。经过打听,简先生才得知自己的车是因为违停被拖车拖走了。
“这不是正规的停车位吗?”简先生来到辖区交警一大队核实时,才发现停车的地方并非正规停车泊位,而是私划车位。对此,简先生觉得有些委屈和疑惑,这些车位既然是“李鬼”车位,怎么还能堂而皇之地存在呢?
根据简先生的讲述,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了其违停的地方。发现在鲁班路振宁现代鲁班小区对面,100多米长的沿街路面,确实划了大大小小二三十个停车位,很多车位里都停了车,部分空车位还被人用锥筒占位置。不过细看这些停车泊位时,发现划线颜色不一,大小也不同,泊位标线边缘明显不平整。
附近一名卸货的面包车司机告诉记者,这些停车泊位都是沿街商铺经营者划的,他们都知道不合规,但为了方便也只能这样停。商铺经营者韦先生说,划车位是为了方便顾客停车,至于是否违法,他不愿多说。
交警一大队民警表示,鲁班路振宁现代鲁班小区对面这条路从未设置过正规停车位,现发现有群众私设停车位后,交警一大队将会将此情况上报至设施大队申请撤销,或根据群众需求由设施大队现场勘查是否具有设置停车位的条件。
对于在城市道路擅自设置停车泊位的行为,一旦确定私自设置停车泊位人员,交警可按照《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先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群众接到通知后未按通知执行的,交警可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进行处罚,予以每个泊位罚款500元至2000元的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对拒不履行的可代履行并罚款。
如何识别非法泊位?
“非法泊位的标线划得歪歪扭扭的,边界不整齐。正规的交通标线的边缘很平整,而且使用的材料是热熔型的涂料,划出来的线型更饱满。如果是收费的泊位,还有收费的公示牌。”民警提醒市民,要识别停车泊位是否合法正规,第一可以看线型,第二可以看沿线有没有相应的停车收费的标志牌,“有的地方除了我们交警部门施设的停车牌,还有物价部门设置的收费公示牌,大家停车时需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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