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撕毁查封房屋封条遭拘留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涉传人员心存侥幸,擅自撕毁封条,然后偷偷溜进出租房继续居住,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不料被警方逮个正着。7月22日,市公安局大沙田派出所对4名擅自撕毁查封房屋封条的涉传人员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7月19日凌晨,在南宁市打击传销攻坚战役“烈焰三号”行动中,市公安局良庆分局在银象路某小区一处出租房内清查出4名涉传人员。在将涉传人员带回集中点后,警方对涉传出租屋进行了查封。然而,7月20日晚上,良庆公安分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被查封的涉传出租房内居然亮起了灯。民警立即上楼查看,发现被查封房屋的封条已被撕毁,而在屋内继续居住的人员是4名涉传人员。经审查,这些涉传人员对撕毁封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擅自撕毁公安机关查封房屋封条,涉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目前这4名涉传人员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市公安局大沙田派出所副所长李源介绍,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才有权拆除封条,单位和个人擅自撕掉封条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轻则会受到批评教育,严重的会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者采访了解到,过去,南宁市对涉传出租屋的屋主主要以口头或书面警告教育为主,但从今年6月下旬开始,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涉传出租屋的查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将予以查封,断水断电,市场监管部门在联合公安机关完成证据固定后,将对屋主处以5万至50万元不等的处罚。
新闻推荐
男孩被骂后出走幸得好心人收留 派出所民警提醒,未成年人走失应在第一时间报警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邹财麟)7月16日晚,南宁市13岁少年小付被母亲责骂后,当晚离家出走。家人寻子无果,报警求助。几日来,金川路...
南宁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南宁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