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六部门联合治理涉传出租屋 房屋租给传销人员 或被断水断电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赵劲松实习生韦巍)7月11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南宁市6个部门联合对涉传出租屋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业主、房产中介租房均要进行备案登记,如果出租给传销人员将面临重罚。对于涉嫌为传销提供居住条件且不主动配合调查的业主,房屋将被断水断电断气。
据介绍,6月下旬,南宁市打传办、公安、市场监管等6个部门出台文件,坚持“以房管人”,从居住源头堵住传销人员的工作措施,联合对涉传出租屋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力争年底前全市所有重点涉传小区全部实现成为“无传销小区”。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负责人金涛说,业主、房产中介机构出租房屋,都要对承租人进行调查了解,在一定的时限内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不时关注出租屋内人员的活动情况,一旦发现涉及传销活动及时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汇报。
“不管业主是否知情,一旦被查实房屋租给了传销人员,都要被处罚。”金涛说,不少房东表示,他们在出租房屋时,并不知道对方是否为传销人员,但只要在出租房屋时跟周边的邻居打个招呼,或者随机回家查看就可以分辨出来。按照有关规定,为传销活动提供住所、活动、经营、仓储等场所的,除了没收违法所得,还将面临5万至50万元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对清查整治过后符合条件的出租屋,有关部门将进行登记备案,税务部门征收出租屋税费,对拒绝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人进行处罚,对已确认涉传的出租屋依法进行查封。对于涉嫌为传销提供条件且不主动接受调查处理的出租屋主,有关部门将在3天内对其房屋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的措施。当事人需恢复供水、供电等时,必须持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决定书、银行缴纳罚款证明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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