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关注小区养犬系列报道引发大讨论,众多市民、网友发表意见看法 规定遛狗时间地点 犬证犬绳是“标配”

南宁晚报 2019-07-04 08:51 大字

南宁市内公园等区域禁止遛狗出门遛狗,狗绳、铲屎工具是“标配”,大型犬更要戴上嘴套

无证养犬,恶犬伤人,遛狗不牵绳,狗随地便溺,吠叫扰民……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不仅激化邻里矛盾,也埋下了安全隐患。7月2日,本报以《谁该脸红 不文明养犬成都市“顽疾”》《文明养犬 不仅是温馨提示更要自律》《各方支招 大力惩罚遏制不文明行为》为题,进行了3个版的大篇幅报道。报道见报见网后,众多市民、网友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发表意见和看法,也由此引发了爱狗人士的思考。

声音:养狗不管狗,这样的行为让人唾弃

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众多网友深有感触。网友“漫步人生4992”讲述了自己遇到的一名不文明养犬人,“狗到处拉屎拉尿,破坏小区卫生环境,不牵狗绳,不戴狗套,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别人好心劝说,他还口出狂言,让人离他的狗远点”。

对于狗主人不牵狗绳、让狗随地大小便这一行为,网友们的反应最为强烈。网友“AUTUMN34095”表示,经常碰上不牵狗绳的狗主人,还满不在乎地说“我家宝贝不咬人”。网友“绿水青山一湖蓝”则称,在自家小区内,没有看见过有养犬人遛狗时清理狗屎的。

“城市人口密集,随之而来的狗伤人扰民现象也经常出现。”网友“阿莱”认为,只有相关部门严格规范,对违规饲养大型犬(狗不听话时,主人无法控制住)、烈性犬等不允许在城市里饲养的犬种,以及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予以惩罚,才能引导养犬人士遵守公共秩序。

网友“残荷听雨”向不文明养犬人发出了连续质问:“为什么做不到遛狗牵绳,遛狗捡狗屎?是狗的问题,还是养狗人的问题?是治狗还是治人?”

反思:养狗需自律,抹去不该有的骂名

“养狗却不管狗,这样的行为让人汗颜!”对于网友指责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冯女士站在了网友一边。冯女士养狗5年,爱犬丢丢早已经成为家庭的一分子。平日她带狗出门,狗绳、纸巾、塑料袋一定是“标配”,一旦狗拉屎,也能及时进行清理。

在冯女士看来,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是每个人的追求,对遛狗不牵狗绳、不清理狗屎等不文明行为,大多数狗主人都会坚决反对。对此,网友“SWEET”也表示认同。网友“SWEET”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养狗,对狗狗有很深的感情。在“SWEET”看来,狗是人类的朋友,养狗并没有问题,但要遵守公序良德。网友应该谴责的是不文明养犬行为,而非养狗这件事本身。

相关报道见报后,也引发了部分养狗人士的反思。市民王姐说,她养的是迷你型贵宾犬,今年4岁,体重2斤。她偶尔将狗带到小区转转,有时候也会懒得牵狗绳。今后,她一定改掉这样的坏习惯,做一个遵守文明的“铲屎官”。

建议:规定遛狗时间地点,和谐邻里关系

网友王姐建议,生活中确实有些人会怕狗,尤其是带小宝宝的人,这时候即便是狗主人牵狗绳,也很难抵消不适情绪。如果小区能规划出一片区域或者时间段,禁止狗狗入内,或许能让邻里关系更和谐。

据了解,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中规定: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组织制定公约,约定村、社区或者住宅小区内允许遛狗的区域和时间,并在显著位置公告。《条例》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根据需要设置专门的遛狗公共区域和设施,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南宁市各大公园已经有明显的狗狗禁入标志。大多数养狗人士都能遵守。而小区游乐场、健身广场在19时30分至21时30分之间,人流量比较大,儿童也往往扎堆于此,却缺乏这样的约定。

此外,《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内,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和免疫证明,为犬只佩戴犬只标识牌,小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犬绳、犬链牵引,大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犬绳、犬链牵引,并为犬只戴嘴套。

如果居民被犬只干扰了正常生活和作息,可以找城市管理部门或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来协调处理。根据《条例》,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重点管理区内因养犬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配合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出户等行为;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养犬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调解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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