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怀疑孩子遭第三者虐待致死 南宁警方提取绣花针上DNA

澎湃新闻 2019-06-30 11:49 大字

6月4日,红星新闻曾报道,2018年8月1日,广西南宁一岁半女童邓子琳在父亲出轨对象陆海(化名)单独照料期间,头部遭受重创死亡,尸检报告鉴定死因为:“特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且尸体上有多处针孔,而从陆海出租屋内,也搜出了绣花针。警方通报称,这些针孔系在医院抢救期间留下。此前,陆海还有过一次单独照料邓子琳的经历,那次照料期间,邓子琳大腿骨折。

2018年9月10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对于女儿的离奇死亡,生母邓丽红无法接受。女儿去世的这一年来,邓丽红四处奔走,希望为女儿的死,讨个说法。

6月15日,邓丽红与其律师万淼焱一同,向辖区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及福建园派出所递交了最新证据。

红星新闻一直跟踪报道此事件。

此前报道:

6月29日,邓丽红告诉红星新闻,她从当地警方处获悉,目前警方已经已经提取了陆海绣花针上的DNA,以检验上面是否有邓子琳的DNA残留。子琳(右)和姐姐

去年几乎同一时间,湖南长沙发生了儿童在母亲男友单独照料期间受到虐待的案件,长沙警方介入后,此案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邓丽红看到新闻报道此案后,再次看到了希望:“我希望申请长沙警方介入我女儿死亡的案件,启动侦查,早日查出真相。”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侦队负责该案的民警告诉红星新闻,目前此案警方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死者母亲质疑:

为什么推荐我去外面法医机构做尸检?

距离邓子琳离奇身亡,已经334天了。母亲邓丽红的生活,被彻底打碎了。这334天里,邓丽红每天都奔走在为女儿的死讨回真相的路上。邓丽红说,自己从一开始的迷茫无助,到现在,变得沉着冷静,“300多天里,我没有一个夜晚能够安然入睡,在失眠的夜里,回想起我为女儿维权的每一步,有一些地方是我始终想不明白的。”

邓丽红告诉红星新闻,当孩子离奇身亡后,她向当地警方提出了,希望给孩子做尸检报告,查明原因。“当时警方告诉我,公安局的法医鉴定中心,堆积案件太多,要排队等待的话,至少要3至6个月才能出结果,所以推荐我去一家外面的法医鉴定中心做尸检。”邓丽红当时在一家宵夜摊打工,收入并不高,外面的司法鉴定中心收费1万余元,邓丽红东拼西凑才拿出了这笔钱。

“后来我的律师万淼焱介入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只要刑事立案后,公安局的法医出尸检报告只需要一个月,而且是免费的。”邓丽红此时觉得,自己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后期她拿着孩子的尸检报告去找当地警方,就尸检报告上一些疑点向警方提供侦查方向时,“警方告诉我,尸检报告是在外面做的,让我去找外面的法医鉴定中心咨询。”

邓丽红说,“如果一开始警方就能立案的话,也许我不会走这么多弯路,真相也早已大白了。”

邓丽红想知道答案,但她告诉红星新闻,现在自己已经无法联系最初接警的民警了,“江南分局最早接警,并且负责本案侦查工作的民警,现在已经把我的电话拉黑了,我再也无法通过电话联系他,如果我需要和警方沟通,必须上门去找这名警官。

红星新闻就此致电邓丽红提到的该位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侦队负责该案的民警,对方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一切疑问都以警方宣传部门回复为准。

拟邀儿童心理学专家介入

死者母亲希望异地警方介入调查

南宁市妇联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称,他们发现去年几乎同一时间,湖南长沙发现了类似案件,也是儿童在母亲男友单独照料期间受到虐待,但湖南长沙此案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我们也准备联系长沙市妇联,向他们取经学习,借鉴经验以推动南宁子琳的案件。”这也让邓丽红看到了希望,“我希望申请长沙警方介入我女儿死亡的案件,启动侦查,早日查出真相。”

邓丽红告诉红星新闻,她回去看望女儿的时候,曾问大女儿,“去爸爸那里好玩吗?”大女儿回答,不好玩,因为“豆豆妈妈(即陆海)打我屁股疼,把我关在厕所,衣服湿湿。妈妈,我不要去爸爸那里了。”

邓丽红说自己曾就此去问生父邓亮,他告诉邓丽红,“小孩子说的话不能信。”

就此,邓丽红代理律师万淼焱与当地警方商议,认为可以邀请儿童心理学专家介入,以提取大女儿邓欣欣的证言,万淼焱认为,国际上对于幼童取证,涉及到对儿童的心理保护及可靠性评估两个方面,均需要专业人员介入。

“我国有成熟的儿童精神和智力水平与发育状况(作证能力)的法医学鉴定。其他的涉童案件中,主要只对儿童作证能力进行鉴定。但这个案子中,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心理(精神)科专家表示,愿意依据国际标准,对大女儿进行心理保护和可靠性评估。”

律师:建议警方及早立案

律师万淼焱认为,子琳离奇死亡案件,目前仍有颇多疑点,建议警方及早立案。她提到,邓丽红曾告诉她,在子琳出事后医生建议其报警时,邓丽红家属在报警时,称“小孩被人杀了”,警方后来不立案原因是说陆海谋杀证据不足,“以谋杀来推断,这个出发点应该予以调整。”

万淼焱称,公民报警时往往不清楚具体罪名的法律含义。《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规定,在受理群众报警时,接警人要主动引导报警人讲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对于案件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还是虐待的初步定性,应当是公安机关来确定。但建议邓丽红去社会法医机构做死因鉴定,便是在接警处警时便没有当作刑事案件来处理。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让家属去做法医鉴定,再依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对一般性打架斗殴纠纷的处置方式。”万淼焱解释,“假如被砍断了胳膊腿,马上就要刑事立案。但是,肉眼看起来还不太严重的,就等着出鉴定报告,轻伤以上就刑事立案,轻微伤就告诉去刑事自诉,轻微伤以下的,就当作民间纠纷调处。”

此外,万淼焱告诉红星新闻,作为邓丽红的代理人,她向当地警方提出希望查看案卷,遭到拒绝,“对于律师阅卷的请求,一概以“上级法制部门决定”为由拒绝,不愿意释明所依据的是哪一条法律规定。”

妈妈:誓用余生为女儿讨回公道

6月28日,南宁市妇联主动联系邓丽红,询问其目前心理和精神状态,并提出希望为邓丽红安排心理咨询师提供帮助。

邓丽红说,她一直无法从女儿邓子琳离奇身亡的阴影中走出来。她告诉红星新闻,此前自己在当地一家母婴店打工时,一个月两千多块钱的工资,她一下子在店里面买了7罐高档奶粉留给自己的小女儿邓子琳,“这种奶粉一罐就要398元,对于我来说很贵,可是我想给子琳最好的,但是没想到,她连第一罐奶粉都没有吃完,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走了。”

小女儿邓子琳去世后,邓丽红把大女儿邓欣欣(化名)接到了自己身边,为了方便随时随地照料大女儿,邓丽红开始做起了手工布娃娃,在南宁崇左的广场上叫卖,一个布娃娃10块钱,“生意不太好,但是能够时候陪着女儿,我就满足了。”

两天前,邓丽红发布了一则朋友圈动态,她在里面写到,“女儿,妈妈誓用余生为你讨回公道。”

截至记者发稿时,邓子琳生父邓亮(化名)与陆海,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沈杏怡

(本文原标题:《母亲怀疑孩子遭第三者虐待致死追踪:警方已提取绣花针上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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