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提高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每人每月提高至690元

南国早报 2019-06-25 16:18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6月24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获悉,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该市决定从6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6月1日起,南宁各县(区、开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90元;各县(区、开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600元。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各县(区、开发区)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超过自治区补助部分的,优先从各县(区、开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历年结余中解决,也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通过盘活同类存量资金统筹解决,仍有不足的由各县(区、开发区)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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