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警方2天查处无证养犬行为10起、违规遛犬3起 男子阻挠执法还“单挑”记者被民警警告
▲违规养犬的女子及其男友被带回派出所男子在民警跟前“单挑”记者
本报记者
宋延康 摄
本报讯(记者 凌剑伊)养狗事小,扰民事大。近日南宁相关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狗狗无证上街,可能会被处罚。6月21日晚上,兴宁公安分局开展违规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证养犬、遛狗不牵绳和收养流浪犬等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个别狗的主人百般阻挠执法,甚至跟正常拍照的媒体记者发生了不愉快,被民警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
当晚8时许,执法人员来到畅春湖小区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晚上8时40分左右,巡逻至兴东路广西花鸟市场后门,在畅春湖小区附近的人行道上,一名年轻女子正牵着两条小狗散步。执法人员上前一查,该女子承认养狗已有一年多,但至今未办理相关犬证。“晚上带狗遛弯一定要携带狗绳和狗证,并避免到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如果没有狗证,尽快到办证点进行办理。”执法人员对该女子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养犬相关知识的宣传,并提醒办证点就在不到50米远处。
在执法过程中,媒体记者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正常拍摄和录像。正当执法人员对该女子进行询问时,该女子的男朋友正好骑车经过。看到摄影记者正在对执法过程进行拍照,男子不由分说便大声叫喊:“拍什么拍?不要拍!”执法人员告知对方这是媒体记者在工作,是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不可以寻衅滋事。但该男子情绪激动,仍不依不饶地大喊大叫,还嚷着要与记者“单挑”。男子冲到距离摄影记者不到半米的地方时,看到广西电视台记者的摄像机在拍摄,他转过去拍打摄像机,大声嚷嚷“拍我干吗”。而这一幕被摄像机全部拍下。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将该男子以及违规养犬女子一起带到腰塘派出所进行询问。
在腰塘派出所,该男子情绪稳定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了民警的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对违规养犬女子,民警依据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按每只500元进行罚款处罚(共计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补办养犬登记证。
据介绍,兴宁警方在6月20日至21日开展犬只整治行动中,共出动警力89人次,警车38辆,发放犬只宣传资料500余份,在辖区查处无证养犬行为10起,犬只11只,违规遛犬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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