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违法行为 “电驴族”别再犯

南宁晚报 2019-06-20 06:24 大字

经测试,陈某属醉驾非机动车(交警供图)

1 驶入机动车道或乱停放 一批电单车违章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吴定敏)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一直是执法部门的重点整治对象,但部分驾驶员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以为然,或是心存侥幸违章。日前,南宁交警部门根据南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要求,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进行了整治,并联合城管部门对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清理。

昨日上午,在江北跨线桥前,一名老人骑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被南宁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拦下。老人称,因非机动车道车辆较多,原本行驶在非机动车道的他直接拐进了机动车道。他的行为导致后方的机动车紧急刹车,差点造成了追尾事故。民警对他进行了站岗教育的处罚。

据了解,6月18日,交警四大队在江北跨线桥底以及沙江立交桥的整治过程中,被整治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多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而问及原因时,多数人表示自己没有注意到是机动车道,其实都是心存侥幸。

当天,交警部门还联合城管部门开展宣传和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主北四里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乱象,通过喊话要求车主将乱停乱放电动车骑走;经喊话仍没有将车辆骑走的,安排拖车拖移处理;对电动自行车随意挤占人行道、机动车道的,一律拖走暂扣。

交警部门表示,针对拦下的违法电动自行车,民警通过警务通系统查询车牌,对初次违法或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员,以教育纠正为主,通过组织驾驶员站岗学、观看视频学、抄写交规学等多样手段学习,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出行意识。对两次或者两次以上交通违法的,驾驶员除了要参加上述学习,还要受到罚款20元到50元不等的处罚。

2 醉驾电单车摇摆上路 驾车男子被拦下领罚单

本报讯(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卢鹏)电动自行车酒驾不会被罚?这样的想法太天真。昨日,陈某喝酒之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至经开区友谊金凯路口时被民警拦下。经测试,陈某血液里的酒精含量竟达到30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被处以罚款和批评教育。

当天10时30分,南宁交警十大队在友谊金凯路口开展整治行动时,看到一男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路上摇摇摆摆、行走不稳。民警上前将骑车男子拦下后,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呼气酒精测试,显示为30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面对检测结果,骑车男子陈某还质疑称:“我没有驾驶证,骑电动车没事吧?”民警解释称,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陈某已涉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应处罚款50元。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最后让其联系家人将车开走。

在不少人眼中,酒后驾驶机动车才算交通违法。现实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些人喝得满脸通红,仍然骑着电动自行车上路,完全不顾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殊不知,醉驾电动自行车同样很危险,其不可控的惯性力量,让醉驾者和他人时刻处于危险中。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属于交通违法,应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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