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飓风行动”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南宁日报 2019-06-20 06:24 大字

民主路北四里,电动自行车占道现象突出,交警联合城管部门进行整治。 (吴定敏 摄)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通讯员吴定敏 卢鹏)记者从南宁交警部门了解,在交警四大队“飓风行动”即严厉查处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对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交通违法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除了组织站岗、观看视频、抄写交规学习,还要对其处以20元到50元不等的罚款,对于乱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则联合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拖车处理。

在6月19日上午的整治现场,一名骑着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的车主被四大队民警拦下。该车主表示,由于非机动车道车辆较多,为贪图方便,他驾驶电动自行车从非机动车道拐进了机动车道,直接导致后方的机动车紧急刹车,差点造成追尾事故。随后,民警对他进行了相应处罚。在江北跨线桥底及沙江立交桥的整治过程中,记者看到,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对此民警对违法人员处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

当天,交警四大队还联合城管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主路北四里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乱象进行清理整治。对通过喊话告知仍不及时骑走的乱停放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安排拖车组进行拖走暂扣处理,并在此新增禁停标志牌,向周边群众宣传,以杜绝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还路于民。整治中,交警四大队对初次交通违法或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以教育纠正为主,通过组织其站岗学习、观看交通违法视频、抄写交规等方式,提高交通法规意识和文明意识;对于两次或者两次以上交通违法人员,除了组织站岗、观看视频、学习抄写交规,还对其处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

在整治行动中,对于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交警同样进行处罚。6月19日,南宁交警十大队在友谊金凯路口开展整治行动时,一名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路上行驶不稳,民警上前将该男子拦下,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酒精测试显示为30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该名男子已经涉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应处罚款50元,民警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后,依法进行了处罚,最后联系其家人将车骑走。

交警提醒,酒后骑行非机动车很危险,同样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让醉驾者和他人时刻处于危险中。只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确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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