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教育局有熟人诈骗26万元 被告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南宁晚报 2019-06-03 04: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罗利艳 何詠合)茶室老板陈某全,声称有兄弟在教育局做大领导,以可帮安排教师工作为名,骗取受害人阿媚(化名)26万元。近日,陈某全被兴宁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阿媚毕业于某艺术学院,本想回学校任教却苦于没有门路。去年初,刚毕业的阿媚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某全。听说阿媚的苦恼,陈某全表示有兄弟在教育局做大领导,他愿意帮忙牵线搭桥。阿媚听后激动不已。陈某全告诉阿媚先给3万元钱用于打理关系,之后需要费用时再转钱。第二天,阿媚将3万元钱转到陈某全的银行卡上。

几天后,陈某全安排阿媚与学校的“领导”见了面。没多久,他又将阿媚叫出来见“校长”。“校长”看了阿媚的简历后说会尽力安排。阿媚觉得梦寐以求的工作唾手可得。很快,陈某全给阿媚打电话,让她抓紧时间转钱,不然“等到领导换届事情就黄了”。之后,阿媚分两次往陈某全的银行卡转了8万元和15万元。

然而,阿媚左等右等不见通知,于是打电话询问陈某全。一开始,陈某全说工作已经落实,接到通知就可以上班,随后他以各种理由推脱,再然后他的手机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阿媚这时有了几分警觉,在几番查证无果后报了警。

经查,陈某全是一个开茶室的小老板。一开始,阿媚送的钱确实有一部分用于疏通关系,但事并没有办成。此时,他投资的生意亏了不少钱,他便利用阿媚求职心切,以给领导送礼为由索要钱财。阿媚后来给的钱,全被用于还债。

近日,陈某全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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