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法院召开涉金融营商环境座谈会 听取多方建议 探讨“预抵押”难题
本报讯(记者 梁静)提起预抵押,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有许多苦水要倒。昨日,青秀区法院召开涉金融营商环境座谈会,邀请8家金融机构、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坐一堂,共同探讨预抵押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何为预抵押?就是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就会在房管部门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当购房者无力偿还银行利息时,银行方面往往会要求开发商进行代偿,再由开发商解除与购房者合同,收回房屋。
律师韦毅是南宁两家房地产公司的代理律师,他介绍,在实际操作中,有的购房者不仅仅欠着银行的房贷,还拖欠着多人债务,这导致开发商在代偿银行后,无法再收回房屋,要与其他人共同来分割债务。房企损失了钱财,又拿不回房子,最后成了“冤大头”。
针对这一情况,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纷纷展开讨论。青秀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赵会表示,在执行过程中,预抵押没有优先受偿权,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许多困惑,听到了银行、开发商等多方的想法和建议,在今后实际执行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抵押效力问题,寻求到多方利益平衡,尽可能地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诉累。
据统计,去年,青秀区法院累收执行案件数13056件,其中,涉金融类执行案件数为1814件,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长10.34%。从总体上看,涉金融执行案件数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
针对辖区内的涉金融执行案件数量多、标的额大、影响力广的情况,青秀区法院以维护辖区内金融秩序平稳有序发展及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了金融执行团队,集中力量处理涉金融类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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